a700924 wrote:
舉辦LPGA是在一個特定的球場舉行~觀光收益還有廣告效應只有那個特定的地方~但是如果花一點經費來辦一個
環台單車賽勒~那不是把整個台灣的美景都呈現在世界上!!...(恕刪)
如果賽事是國際級的,廣告收益是當地電視台的,
協辦國拿的是"權利金",如果你的賽事夠大,權利金就夠多。
而且他的觀光及外交方面不是賣"門票"來的,如果以台灣人的習慣,是不可能賣的好,所有運動都很難
但就其它曾經在台灣辦過的比賽而言,
他在觀光及外交上是在於電視的全世界放送,
如果你有看世界盃撞球賽的話,他在每個串場都會放一個台灣景點照片,
人家拍的還不錯咧。
所以不管你辦的是什麼比賽,只要夠大,他就不分項目,就可以把美麗的景點放送到全世界。
不一定是自由車,
但是,我也覺得政府很笨,自由車環台明明可以搞的很大,可是十幾年過去,還是這樣。
a700924 wrote:
看到曾雅妮發表的文章...(恕刪)
可以列幾個條件
1. 世界普遍的運動.
2. 台灣能有世界級好手. - 這涉及到亞洲人的體型體能... 你看大陸發展 table tennis, 沒發展 tennis...
3. 已經有相當程度商業化. 賽事多. - 這樣才有曝光率, 而且有商業化代表該運動夠有錢.
這些條件列下來, 女子高爾夫對台灣來說是個好選擇.
至於把運動分貴族/平民, 還要人人打的起才值得發展, 真是太奇怪的邏輯了.
因為除了跑步, 嘴砲(假如也算運動)我覺得每個運動都很奢侈.
棒球要湊出場地人數比賽... 除了學生一般人還真的打不起.
一般人幾乎都沒有打棒球的習慣, 只是會看球, 然後說的一口好球罷了.

籃球也是少數人玩的運動, 請問有多少人年過 35 還打籃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