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球?放水球?犯那一條罪?

感覺用詐欺罪安在他們身上不太合理...
若這樣都能成立,那某綜藝大哥一直說他沒結婚,結果後來爆出生了一堆小孩是否也要列入?
某名模虛報年收入,是否也要依詐欺罪移送?
結果勒?都沒有!
那,這些檢察官是在辦什麼案啊?是為了表示我有在工作而已?還是有人輸大錢,看不下去才爆發?
好不容易棒球稍稍有起色,這下子...只能說無奈啊!

p.s.我相信版上有許多大大是熟悉法律的,可否針對這件案子提出一些意見跟解釋...
車,是買來騎or開,不是買來修的...但是我怎麼常常在修車啊?!
mcb wrote:
若這樣都能成立,那某綜藝大哥一直說他沒結婚,結果後來爆出生了一堆小孩是否也要列入?
某名模虛報年收入,是否也要依詐欺罪移送?
結果勒?都沒有!
...(恕刪)

你說的這些事情,都屬於個人的私事,個人的私事不一定要全然公諸於事,若是有欺謾,頂多是私德上有問題,和他們的演藝事業毫無關係,怎能和詐欺有關呢?
如果我要你知道你所有個人資料,你隨便呼巄我給個假資料,難道也能告你詐欺?
純討論。
但是很多大喀,不是都有心上人了。還生小孩了
人家問他,都說沒有

有些歌迷因為他沒有心上人繼續支持,這樣算騙嗎?

當然有些歌迷,有根沒有都很支持?

假如私生活的東西可以騙,來增加他的票房?那又當?
又如同選美,有些規定不能有人工的添加物,有的話也算騙嗎?

回到這話題,那詐欺的定義是?
一定有人騙人
有人被騙
那騙人的是球員,被騙的是球迷?
有損失才算詐欺嗎?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詐欺罪應該是針對組頭的犯行,
配合打假球的球員則是協助的共犯。

大概是這樣吧?

不過前面有人提到球員年薪高,
個人是覺得誤解很大。

年薪高的只有明星球員吧,
而且台灣職業選手的職業生命超短,
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晚景淒涼的運動選手了。

打假球,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結果......
sony9 wrote:
看了這幾天新聞打假球...(恕刪)




"吃飯~睡覺~打球球!!"

這又犯了哪條罪呢??

sony9 wrote:
純討論。
但是很多大喀,不是都有心上人了。還生小孩了
人家問他,都說沒有

有些歌迷因為他沒有心上人繼續支持,這樣算騙嗎?

當然有些歌迷,有根沒有都很支持?

假如私生活的東西可以騙,來增加他的票房?那又當?
又如同選美,有些規定不能有人工的添加物,有的話也算騙嗎?
...(恕刪)

藝人主要是以才藝、歌聲、表演天份取得眾人的欣賞,並不是以個人是否單身,長的帥不帥作為繼續支持的依據。
否則像周潤發、李連杰這些偶像,結了婚還不是一樣紅!

至於有些歌迷因為他沒有心上人繼續支持,這只是個人心態上的問題,偶像是做為欣賞的,又不是拿來當結婚對象。
bbvvccjojotv wrote:
你說的這些事情,都屬於個人的私事...(恕刪)

那...逃漏稅算是私事囉?

我給你假資料,但你能告我詐欺的狀況,只有我們之間的協議因為我這些假資料造成你的損失才成立吧!?

這樣說吧,(若)球員們打球,晚上受招待去酒店開妹妹,這也是私事吧?我打球有無放水,跟這些私事無關吧!?

我知道有人是希望能查清楚,但...搞的好像全民公敵似的...全部給你死才甘願...
車,是買來騎or開,不是買來修的...但是我怎麼常常在修車啊?!
mcb wrote:
那...逃漏稅算是私...(恕刪)


個人認為關鍵是因為有個詐欺主犯→組頭。

今天如果沒有組頭詐賭,
球員自己心血來潮相約放水,那了不起就是聯盟開除這些球員。
但是球員配合組頭而打假球,那就是幫助組頭詐賭,那就是詐欺共犯。
bbvvccjojotv wrote:
藝人主要是以才藝、歌...(恕刪)


那對嘴、假唱算不算詐欺

記得他們第一梯的學長是背信罪
如果是詐欺罪
對象是買票進場的球迷的話
比方說9/9那一場的觀眾,可以憑票根跟聯盟求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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