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緯來體育台笑死我了....

canover wrote:
唉~~剛我也有看到我...(恕刪)


是主播,不是主撥,
不過打假球這件事,我只覺得,
台灣的下一代,有兩種行業一定不能碰,
一種是藝術家,一種是運動員,
藝術家會搞到樂團指揮想要去小七當店員,
運動員會讓爸爸發誓,打假球我就打斷他的腿。
張爸爸怎麼不拿出男人的氣概來徹底執行呢。
Toni1230 wrote:
張爸爸怎麼不拿出男人的氣概來徹底執行呢。...(恕刪)



張爸爸: 是怎樣!!! 政府規定不能打嘴砲是不是???
mango1978 wrote:
有人看今天緯來體育台...(恕刪)


不好吧...

這樣2年後會不會看到人妖排棒球的國片上檔?
真是不要臉到了極點

聯盟該有的規範該做的都沒做還敢要求球迷再給機會

機會給再多有用嗎?

聯盟到底有做了甚麼樣的措施去遏止?
Aee jo wrote:
聯盟到底有做了甚麼樣的措施去遏止?
...(恕刪)


有阿!!
每年宣誓!
每年在誓詞大海報上面簽名.......

難怪沒效!
因為那大海報活動過後就銷毀了!!
隨便的藍 wrote:
張爸爸: 是怎樣!...(恕刪)


如果打斷腿可以拿到一些廣告代言,
那張爸爸會不會....................

乎依死,乎依死

(我做廣告的,職業病)
mango1978 wrote:
有人看今天緯來體育台...(恕刪)

我覺得要 每位球員簽本票
起訴就要賠一億
重罰才有效
W.J.L. wrote:
我覺得要 每位球員簽本票
起訴就要賠一億
重罰才有效
...(恕刪)


賠一億我覺得太多了啦
他要能賺一億大概也不會打假球了
而且罰一億難保球員擺爛不還
應該直接訂個公定價
數字大,但不是完全還不出來
自認有那個還錢實力的球員就放水吧
還有~~有期徒刑至少10年,不得假釋易科罰金
好笑的是....
還拿投名狀來比喻.....
大哥是球員?二哥.三哥是球迷嗎?
不就要照電影演.....
前半段被耍被利用假的.....
二哥還要被幹掉.....
然後三哥再來個大反撲!!!
那場誓師大會陳峰民有去發誓嗎??

發了誓然後再被抓包有義意嗎??

這已經成了聯盟每年的例行性工作,連球團都要求不要的是聯盟硬要做,不知為何?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