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小鋼砲換休旅車 wrote:曹錦輝參加德州獨立聯盟 法官:你有先發嗎?誰說法官不食人間煙火,一句話就知道是巷仔內的 法官劈頭就問你有中信卡嗎???........我認罪了你認罪嗎....we are not family
如果沒有打放水球,幹嘛流淚對球迷說抱歉?如果真沒做錯事,倒可抬頭挺胸說自己是清白的。所以~~分明有鬼!先流流馬尿給大家看,給法官給檢察官看~~大眾看他深具悔意, 如果萬一有被起訴就可輕判囉!!也會鞭的小力一點~~!想唬我,我精的跟猴兒一樣!
如果曹真認錯了,會連沒出庭作證的事,都推給經紀人,只是在推託與逃避而已,又不是平常的小事,經紀人就是在做與球員切身有關的工作,以現況而言,曹的活動應不至於太多,會不通知,實在不合常情常理,日劇裡常有犯人被抓,刑警要跟犯人說犯錯進監獄"贖罪"的劇情,如果認錯,那就看曹如何贖罪,至少協助檢方辦案,把所知和盤托出,現在連作個證都這樣拖拖拉拉的,這還叫認錯,實在令人搖頭,曹是否認已經錯,要不要再給他機會,我想檢驗重點是曹後續的行為,而不是他的眼淚 !!
CCRen wrote:某位蓄鬍的陳姓涉案球...(恕刪) 我是不信啦,連之前那個說"我兒子若打假球,我打斷他的腿...",一開始我就不相信這個老爸會這樣做,台灣哪個人不是這付德性,沒判刑前嘛都一付死不認帳,等破了局,才又在哪靠北靠母,要大家給一次機會......再讓他打假球,繼續A錢...
CCRen wrote:某位蓄鬍的陳姓涉案球...(恕刪) 如果法官判他無罪,你信嗎?你會認同他回到球場嗎?對很多球迷來說,他已經罪無可赦了,法律程序僅僅只是程序而已。沒起訴的都沒機會了,更何況有起訴的。該不該同情?不該!該不該原諒呢?我鄉愿 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