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到亞職一路看來的感覺~

jiern wrote:
美國大聯盟捉簽賭或球...(恕刪)


先不提打球
檢察官或是警察
假設無法對於"黑道"做處理

你可以想像
如果你被被鄰居黑道勒索..生命受到威脅
結果司法單位的處理方式是拖拖拉拉弄了8年
處理鄰居的小兒子.....
嘿嘿

來看看世界各國簽賭吧
日本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9%BB%91%E9%9C%A7%E4%BA%8B%E4%BB%B6

黑霧事件是1969年10月發生在日本職棒界的收錢、放水、打假球事件,是日本職棒史上最不堪的一頁
在日本警視廳結合各道、府、縣的警力全力清剿幕後黑道集團之下,隔年4月5日,原本藏暱的永易將之在札幌被逮捕,他於偵訊時坦承:「自去年夏天以來,曾經打三場假球,而且共有六名西鐵球員參與。」使得事件急轉直下,4月26日幕後參與運作的關西黑道集團份子「藤繩洋孝」遭到逮捕,整個收錢打假球的內幕始逐漸明朗。

一年解決喔(台灣是八年抓幾個小咖)

美國黑襪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9%BB%91%E8%A5%AA%E4%BA%8B%E4%BB%B6

"白襪當年的老闆Charles Comiskey,是位吝嗇到極點的小氣鬼,他付給球員薪資的原則是能有多低,就有多低,並讓許多一旦達到某項成績,便可獲到獎金的選手,經常在領獎邊緣時枯坐板凳。

長時間受到老闆剝削,許多白襪球員伺機報復,剛好被賭徒逮到機會" (像不像台灣的共體時艱??)

隔年(1920年)球季,聯邦檢察官及大陪審團開始調查,最終判定參與放水的八名球員均處終身球監,審理的聯邦法官藍地斯(Kenesaw Mountain Landis) [1] 也被指定為美國職棒大聯盟的第一任理事長(Commissioner of Baseball)以重建球迷對大聯盟棒球的信心。 (隔年就有一些行動了)

ForbesAve wrote:
先不提打球
檢察官或是警察
假設無法對於"黑道"做處理

你可以想像
如果你被被鄰居黑道勒索..生命受到威脅
結果司法單位的處理方式是拖拖拉拉弄了8年
處理鄰居的小兒子.....
嘿嘿...(恕刪)



如你所舉例的
如果政府不介入,球員家人就會被黑道有生命威脅或被勒索

反之
那政府介入時(甚至判決後),難道球員家人就不會被黑道以生命威脅或被勒索

而且我已經強調過,“賭博罪”根本不是重罪
對於被捉的黑道份子而言,根本沒有什麼,要去依靠政府捉黑道簽賭來嚇阻黑道介入簽賭
這是沒有用的事



台灣賭博罪

賭博罪犯罪事實及證據確鑿,一經起訴都予以定罪,定罪率高達九成五。

本刑最重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普通賭博罪之法定刑為處一千元以下罰金。

歷年賭博罪科處之刑罰多屬輕刑犯,超過六成五科處罰金,三成科處六月以下徒刑,而刑期在六月以上者尚不及一成。 至於因賭博罪入監服刑之人數,每年均僅占賭博定罪人數之3%左右。如八十九年因賭博罪判決有罪之被告雖有1萬5千餘人,但大部分經繳納罰金或得以易科罰金,致實際入監執行者僅438人,占賭博定罪人數之2.9%。
過去以往因簽賭被捉的人大多沒事,最多是罰款了事(判刑6個月可以易科罰金)

2007年簽賭為例,可以看一下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8%81%B7%E6%A3%92%E7%B0%BD%E8%B3%AD%E4%BA%8B%E4%BB%B6_(2007%E5%B9%B4)
ForbesAve wrote:
先不提打球檢察官或是...(恕刪)



其實中職要先改善以下幾點

1.有明確的一二軍制度,並且增加場次到110~120場.每週是五場比賽
(才能強迫球團練出多一些的先發投手).二軍選手的比賽場次提高到60~80場
2.提升球員的簽約金,至少從300萬起跳.高簽約金是球員的保障
3.FA盡快實施,讓有本事的球員藉由該方式大幅提高薪水,畢竟高薪才是真正避免球員被黑道利誘的方式
4.政府帶頭作莊,直接運動彩卷納入cpbl賽事.由公權力介入.才能避免黑道囂張到控制公營的機制
5.球團也要有升降制度,對於無心經營的球團強制由政府介入,讓渡給有心經營的球團.
6.徹底廢除球團領隊會議制度,另外成立由公正人士所成立的職棒會議制.來源有球團,官方,球迷,社會賢達

至於國際比賽,建議
1.職棒球團與棒協成立一個永久的海外軍情刺探機構,有韓國,日本,澳洲,美洲的專門長期觀察該國棒球活動
的球探與觀察員.將以上各國的棒球狀況,以影像及文字方式定期提供給棒協與職棒球團.
2.對於海外的球員,能夠有專責機構定期赴日美等國了解球員狀態,採一週一次的報告形式





中職能夠真真假假打這麼多年,沒有被勒令停業,也算是台灣奇蹟了. 像食品有造假成份,就會被全面禁售,甚至公司都要停業停工,管你是不是黑道介入,或員工可不可憐, 若比照對待中職的方式 ,顧到廠商員工的生計.那些毒奶粉也不該全部下架,應該大部分要繼續賣, 現在的中職就像沒下架的可疑毒奶粉, 雖然它可以繼續賣,但是沒有幾個人願意買.
我覺得政府要做的事
只要修改法律,企業投資運動活動(如.職棒),對於可以扣抵的比率給拉高
讓投資抵減率高於25%的營所稅稅率

球隊有錢才能改革,沒錢萬萬不能~~
jiern wrote:
過去以往因簽賭被捉的...(恕刪)


職棒選手本身簽賭當然是從球團去管理
那黑道部分呢??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8%81%B7%E6%A3%92%E7%B0%BD%E8%B3%AD%E4%BA%8B%E4%BB%B6_(1996%E5%B9%B4)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219975
像這個好了
"檢方收押的幫派分子林國清坦承,曾為蕭登獅等操控職棒賭博,也曾與蕭共同威脅郭建成配合放水。"
控制比賽可能也有黑道威脅
10年喔
10年才判刑...最後也只判個兩年半

查一查蕭登獅有多大尾

再看一下這
http://tw.myblog.yahoo.com/EatenLove-JayChou/article?mid=2587&prev=2595&next=2583


當然如果不期待政府做啥式的確球團多花點心思就可以了
只是以後政府喊啥國球啦 有的沒的口號聽聽就好了


重點在這
"檢調司法處理到最後結果都是球員終生禁賽,黑道、組頭、民代易科罰金"
我只要求多抓點黑道...可是事實上黑道根本過得很爽..

我們來看看吳健保會審幾年然後關幾年..(或是根本無罪)
ForbesAve wrote:
職棒選手本身簽賭當然...(恕刪)


他賺多少錢,被判2年半,進去關個1年多表現良好假釋出來
這對黑道份子來講根本是划算

根絕簽賭只依靠政府會有用嗎?
政府不需要介入什麼 只需要把他的公權力搞好就好

全世界一樣都有簽賭

怎麼不見 日本 美國 打假球岸像我們那麼平凡

光這點就可以看出有沒有心發展一個運動的決心
jiern wrote:
他賺多少錢,被判2年...(恕刪)


所以我認為
政府可以做的只有這樣
不過連最基本的都做不到
難過人家說台灣是黑道治國

如樓上"密斯肯"兄說的
先把公權力做好再說
這是基本的
就算沒有假球難道不應該要求政府這樣嗎??


如果一個黑道可以靠威脅或是啥的就賺個幾億
最後可能審個10年罰個幾萬
要我是黑道我當然幹

這樣簽賭恐嚇打假球防得了??我看很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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