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註銷會籍 吳珈慶嘆趕盡殺絕---最好

shuai wrote:
這也沒什麼判國 不判...(恕刪)

就是錢在作怪啦…都已是職業選手了,應該要在球員生涯裡各項比賽中,為自已爭取更好的名次及獎金,就算出去比賽,得了第一名,就如同其也人所說的球員的黃金時間不長,但撞球不比其他球類運動,職業生涯是比較長的,不像有些球類只要超過35的話,就不太行了。如同我之前所說的,沒有政府在養職業選手的啦,若是的話,那麼職業選手要不要得了獎金也要跟政府分帳一下,因為是政府在付薪水給選手的,這樣會很可笑的。
總之要出走就出走,要轉籍就轉籍,我是贊成吳出去,但是對於要求體委會給薪水的話,那麼就不以為意了。
現在應該是雙方不要再放話了,我想吳也不想回來了,就趕快加入新加坡國籍,開始另一個人生吧,不要想再回台灣了…
ofay wrote:
從你的內容嗅得出來你...(恕刪)


應該是你瞧不起所有"有專業"的人士,
舉例一個教授被迫去鋪馬路,你竟然只說出這點感想?

我看你不算嫩,而是讓我算都不想算!

術業有專攻!
要培養出一個教授要用多少的資源?
培養出來了卻又不用? 錢很多是啦!
恭喜發財 wrote:
職業選手要國家保障年...(恕刪)

跟我的想法一樣,同意你,若要國家養他的話,那麼我想他也要把他得獎金拿出來分政府一下才行…
看得出來你已經失去理智了, 只會做人身攻擊,連人家想表達的意思都看不懂,今天黃平洋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麼,不是他便當賣的好,而是他從打棒球以來所學到的技術跟經驗,如果他將這些知識傳給下一代的球員,那這些球員可以減少跌跌撞撞的學習過程,我們也能得到比黃平洋更優秀的球員,
還有不要扯什麼叫我出來開記者會,若照你的邏輯,你也能出來開記者會證明吳家是錯的

ofay wrote:
從你的內容嗅得出來...(恕刪)
要走就走,不用講太多話
免責聲明:以上言論為玩笑話,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政府若平常給他高額薪資加補助

那他贏個比賽幾百萬獎金要不要也分一半給政府?
要不然
政府為何養你幹嘛不養我們
選手跟一般人差異就在這裡啊

沒人逼你打撞球
你可以好好唸書或學一技之長阿
這樣不就有飯吃了
自己要選擇風險大的路又要政府包山包海
哪有這種事?

沒看過國外運動選手開口要政府養的
嫌錢少?
幹嘛不去打高爾夫
沒人拿槍逼你打撞球
說到撞球英國斯諾克的獎金也高到嚇人
為何要選花式?

不都嘛是自己選的

要走就快走
少在那怪東怪西


Kake wrote:
不認同!他已經代表台...(恕刪)


別激動麻
沒看到我打下面的話嗎?

但在家庭事業上...
他是及格的.
什麼時候了.大家都在拼命賺錢.誰還在跟你談愛國阿...
當然是先顧好自己的家庭.再來談愛國阿
Kake wrote:
不認同!他已經代表台...(恕刪)


別激動麻
沒看到我打下面的話嗎?

但在家庭事業上...
他是及格的.
什麼時候了.大家都在拼命賺錢.誰還在跟你談愛國阿...
當然是先顧好自己的家庭.再來談愛國阿
Kake wrote:
應該是你瞧不起所有"...(恕刪)

術業是有專攻,不過你說的諾貝爾實在是很爛的例子。政府供養專業人士是要為國家帶來利益,而李院長因為個人的喜惡為國家帶來遠超過他專業領域的危害,不該檢討?如果可以這樣搞,那最近的范藍欽,政府只要倚重他的專業就好,不用管他在私下進行的不認同國家行為?

好吧,全國公務員都來搞這招,政府不介意的,會繼續付大錢養你們。
這位大大,我想不用多費唇舌跟這位出社會的人士討論了,他已經失去理智,開始人身攻擊了

Kake wrote:
應該是你瞧不起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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