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7083 wrote:
我覺得也不用逼了吧....(恕刪)


他也是共犯之一

想當污點證人

檢方不接受罷了
小新兄呀,有需要幫忙的就開個口吧,不要一個人躲在角落了。

朋友不是做假的,OK?!
Computer的來臨, 不見得要割捨溫暖的古老打字機... Digital的衝襲, 讓我們更加了解人文的豐富與獨特性。
神秘台客 wrote:
球員還有沒拿到薪水的...(恕刪)

+1
欠的趕快還一還吧
慢慢覺得: 裁判誤判+簽賭放水 都是比賽的一部份!

請不要把上面兩件事情合理化,變成藉口
踏上這個時代事件的浪頭

清楚的看見中華職棒正是台灣這整個社會的縮影!
欲強國先治貪 欲安民先治水
又一個在國外的

台灣不管什麼人都可以跑去國外嗎
台灣沒有言論自由
所以大家都要去國外講話

台灣島博弈條款早通過了
所以大家都在台灣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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