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程度升高,曹錦輝改列被告

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
瘋狂呆呆 wrote:
所以囉 如我說這並不...(恕刪)


我很同意你的這段話

"看不慣有人老是以為自己資深罵人一日球迷而已
又只會玩文字遊戲打嘴砲說不出重點方針"


常常看到一些人趁亂,胡言亂語。

很明顯連一點法律基本常識都沒有;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他說的就算!

不僅你所說的資深球迷,我看也有不少"資深"檢察官/"資深"調查局幹員/"資深"職棒球員都有!!!
列為職棒簽賭被告沒什麼大不了的

賭博、背信、詐欺等罪
依之前的司法判例最重頂多到緩刑
連關都不用
安啦

要不要幫這些涉案球員們
想想怎麼可以判無罪比較有趣

不知道這些人還可不可以拿到安家費
molom23 wrote:
一個棒球聯盟經營到
聯盟定義羈押跟交保都永不錄用,只有飭回沒事
也只有無言

我也覺得很無言,要不要一起去連署啊?
我沒講不代表認同,不要把我跟在旁邊敲邊鼓嘴砲的人相提並論好嗎?
他X的.這群廢渣.錢領的比一般上班族多很多了
還不懂得憐惜羽毛

這群廢渣.應該被抓去遊街示眾.死有餘辜
有人知道現在謝佳賢的情形嗎??
他該不會也變被告了吧
手排好難 wrote:
有人知道現在謝佳賢的...(恕刪)



目前看了...除了蔡佳佑


其他8人......兄弟6人...張99 阿醜都列被告了


只能說....這次...完了...
沒什麼可以超生了
三級棒球也可以省一省了

曹多次會見組頭
不管有沒有放水,已經無效了
kevinwon wrote:
張99 阿醜都列被告了...(恕刪)


這個阿醜也掛了@@

我又無言了

Samlin49 wrote:
名嘴 唐湘龍及劉俊耀 說 如果沒事在市調處就會先飭回了
移到地檢署只剩 交保跟羈押


這樣的說法是有一點點誤差,程序是調查員落口供,認為有嫌疑者用被告名義移(函)送地檢
檢查官等分案後開偵查庭,檢認為有罪就起訴被告,起訴就只有交保跟羈押,
也有可能無罪飾回,然後送你一張不起訴書
如果調查局沒落到口供的~撿會依證人身份傳喚,如果沒事也是飾回
但是這次程序是~~~檢查官指揮調查局辦案,所以才會覺得真的沒事的在調查局那關就會過了..
調查局那關沒過的~差不多都是死路一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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