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小偷真的是夜路走多了
出來偷的都是要還的

因為GPS洩漏蹤跡,北縣新莊警方循線破獲汽車解體工廠。
租山區鐵皮廠犯案28歲男子許禮記、34歲黃坤俊日前在台北縣林口鄉頂福村偏僻山區,承租大坪數鐵皮工廠作為「解體基地」,藉此躲避警方查緝。
前天上午,兩嫌在桃園縣大園鄉大觀路竊得一輛出租公司外租的小客車,得手後一路沿著西濱公路繞往林口山區,租用民眾發現車不見,立即通知租車公司,陳姓負責人查看衛星定位系統,發現車子最後發報地在林口山區道路,隨即向新莊警分局文化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員警趕到「車子最後現蹤地點」查看,在頂福村一間鐵皮工廠發現兩嫌蹤影,正要上前盤查時,兩嫌開車竄逃,甚至一度衝撞員警,最後在文化北路、南勢路口被逮。
4部汽車正待拆解警方搜索鐵皮屋,查扣4部正待拆解的汽車及8具同款休旅車的引擎,失竊地點均在桃園、新竹一帶,竊嫌在工廠內堆放紙箱、木箱,藏匿偷來的車輛,解體後順便用來裝箱、運出。 警方調查,許、黃兩嫌負責竊車、解體,另有綽號阿水的男子在逃,懷疑有幕後主使者,正擴大追查。


原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03/78/1s90l.html
可惡的偷車賊

希望政府能規定 全部的汽車都要將GPS車輛定位列為標準配備
ahwen219 wrote:
可惡的偷車賊

希望政府能規定 全部的汽車都要將GPS車輛定位列為標準配備


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就算他能提升找回失竊車輛的機率, 但是小偷很快就都會知道偷車第一件事就是把 GPS 斷電, 或者帶行動電話訊號干擾器 (這個更萬能, 連找 GPS 天線還有發話機裝在哪都不用了).

一點也不切實際的想法, 想不想裝 GPS 是民眾自己的選擇, 強制裝只是增加非常小一點偷的難度, 但是卻要多很多成本.
沒用的啦

就算抓到先交保

然後漫長的訴訟

判決定讞也是關個幾年

然後還是繼續偷

反正被偷的是小老百姓

對那些大官員或是法官不痛不癢

大家小心點吧!

說真的,真想砍斷這些傢伙的手腳或是鞭刑


要不要修個法..
偷東西的手都砍掉
這樣失竊率應該會低很多
我也贊成把手砍掉

不然這些偷車賊進到牢房裡

也是跟其他竊賊互相交流心得

"相互督促並增進"竊車技巧

關個一年半出來

又是一條好漢!!
不用砍掉阿。

把手裝箱鎖起來,看他怎麼偷。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
我也是覺得斷手不錯
但是斷手後變成殘障.又得到殘障補助.....

偷竊真的要加重刑罰
尤其是青少年"偷竊貫犯"....往往都是小時後偷摘瓜.長大.......
沒辦法啦!
這個就是台灣!
竊車集團勢力龐大!
牽扯的利益跟不能曝光的人眾多!
除非!像我老闆一樣!
花錢加入警察之友會之類的單位!
車子停在家門口!
前檔大大的一張警察之友的證件!
誰敢來偷阿?
青年男女救苦救難總管
只有 gps 也沒用,還要有回傳座標的設備,如 gsm、gprs 或 3g 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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