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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月多的某一天傍晚,車子停在學校附近的民宅前,我去學校上課了。
車子有佔用到機車道,那個停車的地方,每天都有學生會停在那...
而只是那天我倒楣被撞上。
後來有名日校的同學,在外面要騎乘機車回校途中,因為陰雨綿綿,頭低低的避雨!不小心撞到我車左後方。
結果那名學生的右腿骨折,需打入鋼釘一年。住院住了八天出院。
我承認我車子違停有責任要承擔,但我今天要問的是...
應該注意而未注意,對方難道一點責任都沒有嘛??那條是直路,
後來對方父親跟我要求賠償他10萬元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答應對方5月會給他5萬,對方嫌我沒誠意。
我又擔心對方提告過失傷害...請問哪位大大有經驗可以指導一下??
我只是個夜校學生,白天現在沒工作了,在領失業補助等畢業當兵
而撞我的是個日校學生,也沒在上班。
我車子給人估價需要2萬初...我都自己付掉了,他還硬逼我出十萬給她??
那我可以要求他賠償我車子部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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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原文~
我也是機車族~
這樣停車害人害己~
若是違規停車被砸沒法律責任~
嘿嘿嘿~~
我覺得對方對你很好呀~
才跟你要10萬~
要是我~告到他連失業補助都沒有~
失業還開車~
開車還亂停機車道~
分明有錢還領失業補助~
有失社會公平~
賠吧~下次換你騎機車撞到違規亂停的車~
不知你會摸摸鼻子認了嗎~
還賠你的車勒~將心比心吧~
是你會賠嗎 ~~
我也想知道~
被害人除了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外~
隨機殺人這罪名是否成立呢~??
希望那位機車騎士快快康復~
對樓主不好意思~
我口氣重了點~
不過我真的很討厭佔用機車道的"車"~
若我文字太激動~請網管把這篇刪掉吧~
3Q~
保險出險+自己貼錢 就是了
我可以告訴你 如果是我撞到會怎樣
筆錄完成 鑑定完成 直接上法院提告 過失傷害 求償
求償金額以
修車總和+修養天數+請看護天數(或家人請假來照料時 以家人平均日薪求償)+因為無法工作而造成的損失
一般骨折 石膏打下去少說也要個兩三週 一兩個月的也有
中間小黃代步 同時也列入求償金額裡面
接下來上調解委員會 調解三次失敗 直接提告(沒調解失敗的紀錄會被打回去)
接下來提告過失傷害 求償金拉高 少說也拉個3~50萬
反正法院判下來斷隻腳價碼也是1X萬左右(附帶民事賠償)
跟原先比起來價碼雖少 但是可以確定絕對會拿到錢 除非對方終身沒有正當工作 名下沒財產
是對方勒?
賠錢+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