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小弟搭小黃經陽明山仰德大道下的派出所
那邊因管制上山通常都有員警指揮交通
小弟所搭小黃原遵受紅燈號誌停在路口,但指揮員警看沒車,就指揮棒一揮,要小黃往前
加速往前的小黃,此時右邊道路突然駛出一部B&W名貴好車
小黃閃避不及,在右後乘客座的小弟,感到一陣沉悶的摩擦聲,果然發生擦撞了
小弟看那台名貴好車的保桿好像沒事,但頭又大的小黃從右前門一直到後輪上方,長長的一條凹痕留有黑烤漆
但一發生時,在場的員警又急忙要兩台車移開,免阻礙後方上山車流,所以車禍現場完全沒保留
名貴車主要等保險公司來處理,跟小黃在協調,員警說小黃應注意燈號,除遵守指揮外,也應注意路況
後來小弟趕時間車資給了就沒再看後續的處理
以上提供大家參考,以後行車還是看燈號會好些,路上指揮的還是參考就好
我記得考駕照的時候
有看到一條
要優先遵守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

kaochuhao wrote:
我記得考駕照的時候
有看到一條...(恕刪)


規定是死的,
駕駛人還是要隨機應變啦。
遵守交通指揮人員的指示乃人之常情
不然要交通指揮幹嘛???
再說誰敢不聽從呀???

goonja wrote:
此時右邊道路

那條是[芝玉路]嗎?
常常走那條,但在google地圖找不到那條的路名
既然是聽從指揮,哪來的違反燈號的問題呢??
Ahan571026 wrote:
既然是聽從指揮,哪來...(恕刪)


有時候有些指揮交通的會在沒車的狀態下讓一些待轉或是等燈號的車先行

遇到這種的還是要隨機應變
隨機應變

瞪大眼睛 放慢車速

確認指揮人員手式 再通過囉~

台灣車輛多 馬路如虎口 小心為上
這讓敝人聯想到當兵的時候

在大門站衛兵

一個粗心的回役兵當哨長 地上的卯釘都還沒拉

就示意要長官開出去(長官還是女性軍官)

結果就是爆胎啦..

好險長官也只是說:讓我出去找車廠補胎吧..

當時真是笑翻了
kaochuhao wrote:
我記得考駕照的時候有...(恕刪)


確實沒錯...bmw是否也遵守指揮,專業指揮應判別指令正確及安全考量,

車況往往要顧前顧後顧左右總是故左撞右顧右撞左誰想被撞或撞人。

既然發生事故就應保持現場明顯的指揮想破壞現場。

聽從指揮發生事故就不應再聽第二次根本不專業外想湮滅證據,

雖然指揮辛苦但誰的工作沒有責任,為政府做事就有國家責任理應

可申請國賠,撞一般車就算了但是進口車可貴了滑不來,樓主

可要當證人平衡公理比較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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