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的大黑剛買不到半年,帶她到台中電子街逛逛順便找親戚(他在那邊開店)~剛好在一個沒有營業的銀行旁邊的三角窗找到車位,很開心地停進去了!!!誰知道~@"@ 等我想到要回車上拿東西的時候~~ 應該不到半小時吧! 慘案就發生了~!當下就打電話到市政府要求國賠之類的,結果說不是它們種的樹............
衰了.....市政府不會負責的...一定會推說是之前三角窗那間第一銀行種的...然而那間第一銀行已經搬走好久了...大大,你只好節哀了....我上次比你慘,在高速公路撞到一顆大岩石....國道警察來後...就叫我自己塗牛屎...我也求償無門...幸好沒有傷到車的引擎...不過修理費..六位數起跳..
休閒風 wrote:只能自認倒楣了~...(恕刪) 即使第一銀行搬走了,也要負責吧?總不能樹種一種,遷走了造成別人侵權行為卻沒有責任的。這段時間,各單位一定是推來推去的,若要獲得賠償,你就要忍耐一下。不能直接跟第一銀行求償嗎?試試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