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側車道(高公局的宣導文宣)...

這是無意間在國3的南投服務區發現的,
不知道之前有沒有人貼過了...

國道高速公路局的交通安全宣導

廁所入口處就有一張...
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側車道(高公局的宣導文宣)...

男廁的29號便斗也有張小的
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側車道(高公局的宣導文宣)...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快車道
2.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側車道
3.大型車,慢速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forlover26 wrote: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快車道
2.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側車道
3.大型車,慢速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通常只有第三點才會認真地"被"找碴

因為第1點,第2點,都會以"沒超速"沒違規"等理由帶過
龜車永遠會拿出速限來當藉口

willboy121658 wrote:
通常只有第三點才會認...(恕刪)


只是參考
別當認真....
台灣就得習慣
把外線當作超車,慢速車道也可以當超車道
內線是龜車專用道
貼很多年了,但警察沒用力執行,全台灣一星期應該只有一台內車道龜車被抓吧
分隔島上的牌子+陸橋上的掛布都無用了~~
那張宣導海報更是無3小錄用~~

leoachung wrote:
分隔島上的牌子+陸橋上的掛布都無用了~~


龜車有在看這個的嗎?
只要注意前面n百公尺沒車 + 車速不超過錶速100就好了.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這種文宣

不如實際的加強取締,另外請媒體大力的放送現在要抓慢車行駛內側道

台灣人只要不會被罰錢

跟本沒人鳥你的

台北/ Steve Lee
呃~~難怪一堆最高限速車龜在內線了~~
第1就寫的很清楚很明白了,是超車道也是快車道
法規沒有修改前,說在多都沒有用的吧!!
問題的癥結在於高公局多此一舉地表示:
"小型車得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車道"
這讓內車道變成定速車道, 變成時速100俱樂部

個人以為這一點不應該提出,
只須表明是超車道 超完車請換回主車道 並禮讓後方超車車輛

至於超速的問題 不是你我駕駛人的責任 台灣各處皆有密度相當高的照相取締

Prowin wrote:
問題的癥結在於高公局...(恕刪)


試過了,不過高公局曾大仁局長的回覆如下:
"有關台端建議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1項,查前揭車道使用之規定,係交通部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議訂定,並經立法院審議
通過,其立法旨意係考量目前高速公路多為單向三車道路段,且大部分時段車流量均
非常大,若僅允許內側車道供超車使用,將使其餘二車道負荷加重,且使欲利用內側
車道超車之車輛於超車後無法駛回原車道,故為發揮道路使用之最大效益,爰訂定上
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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