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103年7月31日以前,

我覺得計程車司機多數都是弱勢,

所以當時本人所累積檢舉交通違規 3000 多件,

沒有一件事針對計程車,

並不是路邊紅線處沒有計程車亂停,

而是我同情多數計程車司機的處境,

選擇不拍照、不錄影計程車的違規!

本人也常捨棄坐公車或捷運的機會!

一律搭計程車來幫助司機,

我下車一定會多給小費或是不找零,

行善是我隨時處處想去做的心頭念,

但是 103 年 8 月 起,一切改觀!

我開始會檢舉計程車的交通違規,

8月至今 針對計程車違規已經檢舉 150 件左右,

但我深信多數計程車司機還是守秩序 與 仁慈的!

所以我仍是會選擇搭計程車來幫助司機!

只是 在拍照錄影檢舉時,我不再同情計程車,

幾經掙扎後,斷然決定一律檢舉!

或許當我累積1000件,我會再選擇寬容!(猶豫中)

至於發生的事,攸關到我的生命安全!
已到司法程序,不方便多說囉!

檢舉交通違規人人都可以,有清楚的法源依據!

由於計程車的違規檢舉都是近期所選,

所以遮一下車牌,讓檢舉案可以順利成案舉發!

越來越相信 計程車是都會的交通亂源!

一下是與公車互逼.......
一下是在公路強逼重機.........
一下是無照開車還自認為打乘客有理.......

既然選擇不再同情,短期內就加倍檢舉囉!

(還有,所有照片未經本人同意,勿擅自下載或公開使用!
依過去法院判決,網路為公開平台!)
當您想發言作不實(或沒有證據)的指控或人身攻擊,請想想法律責任喔!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當不再同情計程車,檢舉是掙扎許久後的決定!
文章關鍵字
習慣不好的,被檢舉的機會自然比較高

檢舉,是在幫助優良駕駛!
大多數的計程車才不是弱勢 是很強勢的

為了生意把交通法規 行人安全 全部拋在腦後 真的令人深惡痛絕

支持大大用力檢舉


wetty wrote:
習慣不好的,被檢舉的...(恕刪)



過去我猶豫不檢舉

就是體諒計程車 可能是有人叫車 所以停紅線等乘客

(翻過所有法規,計程車等客時,停紅線還是違規)

可是卻有計程車司機 停紅線等客並造成 後方壅塞

卻沒有表現出不好意思 的態度

反而一副 "塞車不爽喔" ,關我屁事之表情

造成 多數守法用路人之不便


開計程車 應該更要有遵守交通規則 之使命

可惜相反!

反而有時是阻礙交通流暢之亂源!

目中無法!








我也覺得不需要同情這些計程車

我每天都會在外用餐 吃飯時經常碰到計程車司機

老實說 我觀察了很久 這些司機很少有人會把車乖乖停在停車格內 再來吃飯的

大部分就是隨便亂停 停在店門口 甚至直接併排停車的也不少

我自己也會開車 所以並不是很認同這樣的行為 這樣會嚴重影響行車秩序與用路安全

大台北地區 每天有多少計程車在此營業 有多少計程車在外用餐 成千上萬的計程車任意停放

造成了交通混亂 所以說計程車是交通一大亂源真的一點也不為過

贊同樓主努力檢舉 希望減少任意違停的亂象 還給大家一個順暢的行路空間

計程車不是弱勢喔!!!
他們月平均利潤可拿4萬以上,勤勞一點的可拿8萬甚至更高(當然這是用肝換的)
每個月政府補貼200公升左右汽油(各縣市都不一樣)
自由度高,是很不錯的職業
但只有一個缺點,也是很嚴重的
就是你永遠不知道搭到的乘客會不會有危險(這是站在駕駛的角度)

我不是計程車駕駛人,但認識很多計程車駕駛人
低收入有,但是100人裡面看有沒有10人,只有懶人賺不到錢。
你沒看到為了霸佔地盤,口出惡言
或是故意逼你車,為了搶客硬壓你的車道
個人絕對支持計程車檢舉
Join133
要討論司機的利潤之前得先問問自己能不能做到跟人家一樣的事情 說的司機很好賺一樣你自己沒做過 你知道有多辛苦嗎
Join133
不可否認有些司機開車的習慣很差 但這個跟司機的收入利潤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也覺得不應該同情計程車~~也不應該同情汽車~~~也不應該同情機車~~~也不應該同情公車~~也不應該同情遊覽車~~還有嗎?

違法就是要檢舉~~不可以選擇性辦案~~~
還有那種後車牌刷得跟鬼一樣白的順便檢舉一下~~
mar-ch wrote:
我也覺得不應該同情計...(恕刪)


回 M 大

的確不能選擇性辦案

計程車約占我九月的 1/7

倒是 遊覽車 只檢舉過一次並排


但觀看一下目前 真正有公權力執法的單位

也都是選擇性在取締違規 或是拖吊(板上有人在討論拖吊時機)


而身為毫無執法權的我
我不會辦案啦
也不能辦案
所以也沒你指控的選擇性辦案囉

檢舉者沒有公權力辦案

所以檢舉某種車種違規,完全自由且合法喔

PP&ORIS wrote:
還有那種後車牌刷得跟...(恕刪)


刷的像鬼白牌的計程車

我都會另外寄去 北區監理所 的所長信箱

都會回信給我
(幾乎都會成案,要求車主限期改正)


如下

送信人姓名: 魏硬充
送信人電話: 0910******
送信人地址: 新北市********************
牌照號碼:
駕照証號:
違規單號:
主旨: 檢舉計程車 3N-*** 車牌刷白不清
事由: 車號 3N-*** 車牌紅字刷白,有治安問題之疑慮!
發現地:板橋區**路2段

處理情形
您好!謝謝指教,您的舉發事項答復如下:

經檢視您提供之照片,本所已另函通知車主辦理換發號牌或限期改正,若未在期限內改正,將通知該車辦理臨時檢驗。

您如果對於答復內容需要進一步瞭解,我們非常樂意向您詳細說明,請您電洽本案承辦人顏**,電話:02-2688**分機**,誠摯歡迎您的來電。
爾後如對公路監理業務仍有不解或建言之處,歡迎來電或來信賜教,當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併檢附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惠請點選下列連結,撥冗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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