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逆向的三寶,對上闖紅燈的三寶,剛好而已!闖...(恕刪) 闖紅燈個人持保留態度,貨車擋到的關係無法證明機車紅燈前後的位置!況且看到的紅燈是右側來向的車輛的燈號不是騎士方向的燈號!所以~~~另外路口可能有些許小問題,除非車輛出巷口只能右轉!否則直行道路邊線有一點點切到中央分隔島,直行會有逆向的疑慮!當然現場看比較準!
我回來了哈哈 wrote:無言的車禍 2--...(恕刪) 拍攝車無法證明阿婆確實有闖紅燈情況跟這篇很像機車闖紅燈撞貨車 貨車駕駛判賠機車45萬阿婆如果有啥3長2短 很擔心拍攝車會判賠被關路口兩台違停的車輛擋住拍攝車的視野,希望能一併判他們肇責
billlions wrote:闖紅燈個人持保留態度,貨車擋到的關係無法證明機車紅燈前後的位置! A辣愛怕跑 wrote:拍攝車無法證明阿婆確實有闖紅燈 Wazzuup wrote:阿婆是綠燈通過還是搶黃燈可能不好認定,但拍攝車還沒綠燈就搶先衝出去是不爭的事實。 又是一個行車記錄器「自證己罪」的案例雖然,有部份原因也是路口違停擋住視線(看到違停,一定要檢舉,不要當濫好人,哪天自己變受害者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