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往台東的路上遇到這台山路上違規超車超速樣樣都來後來注意到他的車牌似乎有問題好像是用什麼東西蓋住一樣想趁停紅綠燈想要拍下他前面的車牌看看車號多少檢舉一下結果請問這樣沒辦法得知正確車牌是否就拿他沒輒了呢???
處罰法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汽車行駛應隨車攜帶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或預備引擎使用證。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一、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二、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濘所致。該車以類似黏土貼於前後車牌上明顯遮蔽號牌字樣不欲讓其他人辨識其牌照號碼該行為符合該條二項二款規定任何一般民眾欲移除該車輛車牌遮蔽物很可能會引起車主爭論或是肢體衝突依警方說法最好由警方當場攔停處理所以用跟車方式打110通報警方持續回報車輛位置給警方進行攔截警車出現攔下違規車輛後就趁機繞過落跑不然很難讓車主得到應得的"善報"反正警察攔下後會順便查車主案底如果是通緝犯或是掉出違禁物品就剛好GG了
MILC wrote:之前往台東的路上遇到這台山路上違規超車超速樣樣都來後來注意到他的車牌似乎有問題好像是用什麼東西蓋住一樣想趁停紅綠燈想要拍下他前面的車牌看看車號多少檢舉一下結果請問這樣沒辦法得知正確車牌是否就拿他沒輒了呢??? 交通志工 wrote:ADD-3073果然是記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