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7-11顧客臨停車位當成自家停車場,管區警員通知後依舊不理,惹毛老闆現在連門都打不開了,看你要怎麼出去
老闆又開台銀色BMW來擋後面,連想用堆高機拉出來的機會都沒了,目前插翅難飛!
(爆料公社)
得罪了方丈
得罪了方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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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車車主會不會出國半年不想找停車位,所以停在這啊...
後來車主是一位女性婦人,來開車時,坑都不開坑一聲

要是其它的車主,可能還會告對方強制罪勒

此方法不可取,但是看了就是爽
神車可以往前開,爬上人行道後

左切後倒車看看出不出得來~~XD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台灣法律不足部分造成受害者還要自己想辦法解決

吳小胖1229 wrote:
後來車主是一位女性...(恕刪)

會不會本來的車主不敢來開....
所以請"女性"友人來.....
VT-Marco wrote:
神車可以往前開,爬上人行道後

看起來是連門都打不開.........

要先想辦法大開車門攅進車裡..............

VT-Marco wrote:
神車可以往前開,爬...(恕刪)

youngadidas wrote:
要先想辦法大開車門...(恕刪)


行李箱鑽的進去嗎
這案子爽度還好。

希望是對付停車場一車停兩格的。或是佔用身障車位的。
再錄影等著當事者來牽車,那爽度真的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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