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台灣一堆人的普遍心態
“只要每個人都慢慢騎慢慢開,就算出車禍也不嚴重不會撞死人”
所以很多人愛轉就轉,愛停就停
只要被撞了,先說對方開太快
很多人很愛說,如果路權為主
“難道我可以「加速」撞下去嗎?”
“那是不是只要綠燈,我都可以不要煞車?”
“那是不是只要路權在我,我什麼都可以不要管”
如果是這樣,那你跟那些三寶開車、走路有什麼兩樣?
路權在你的時候,一般人遇到危險還是會想辦法閃避或是減速吧
要是還加速去衝撞,你覺得是你會這麼無聊嗎?
當然你一心尋死,所以去撞無路權的人車,誰也救不了你
反過來說,如你一心尋死
那你是不是隨便挑一台不再速限內的車輛去給他撞就好?
(路上一堆車,市區隨便都超過40km/h,全部都超速了)
又很愛舉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說台灣民情不同
民情哪裡不同呢?說穿了就是人家用路人「守法度高,駕駛素質高」
所以我們不用要求台灣用路人守法度、駕駛素質提高?
而是只要大家越慢越好
那是不是該建議,乾脆進口台灣的汽機車全部限制時速在20km/h以下才能賣
大家開車騎車都比腳踏車還慢,全台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立刻有感降低
順便大家自然就會以腳踏車當作主要交通工具了大笑
而且幾乎所有交通號誌、標線都可以免了
反正這麼慢的狀況下,路權真的不是很重要了
因為只要是正常人,應該不太會撞到了吧,就算撞到了不起小擦傷而已,大家自由又安全
交通事故死亡數字全年降到個位數的時候,搞不好連西方大國都要來取經呢大笑
先說我不是鼓勵大家在街上飆車
超速違法,自有罰則,超速到自己失控造成別人的損失,也會被處罰
是想要強調,當走則走,該停則停,該誰走的時候,就是誰走,不是慢不慢的問題
而不是慢慢慢慢慢,就能解決問題
但當一堆人都認為十次車禍九次快,而從不檢討自己的開車方式(隨性散漫)
台灣的交通永遠不會變好
deapblue wrote:
因為台灣一堆人的普...(恕刪)
你認定的交通好
未必是其他人的交通好
而且沒要交通事故的交通
才是政府真正想要的
但是卻不是你們想要的
所以為什麼很少很少抓龜車
卻都抓超速的車輛
路權沒有無限上綱的道理
發生事故判定者也非你我自由心證
當你大聲疾呼待轉車未禮讓直行車都是該死的時候
卻放任說超速沒差 警察抓到在說的這種說詞
不就只是自私的OS 別黨林北的路拉 林北最偉大
高喊路權的人拿著政府的公告的文章大肆數落
政府也同時告訴你不要超速 減速慢行阿
龜車你討厭他 請繞過他
除非你連繞過去都不會
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方向盤在你手
油門在你右腳
總是要其他人去檢討他們開車的方式
自己卻不願改變接受防禦駕駛的觀念
也不過證明 出一張嘴比較厲害而已
鍵盤打打字 真的做得到嗎?? 我看未必
formal0328 wrote:
你認定的交通好未必...(恕刪)
是啊
所以該走就走,該停就停,是誰走的時候就誰走
這樣的交通你覺得不好,那我也不知道怎麼樣算好?
我也沒說超速沒差,自然會被抓
既然龜車很好,那我也說啦,乾脆規定只准賣龜車就好啦
為什麼不抓龜車?一來市區並沒有規定最低時速
畢竟大家都要從停止到行動
高速公路不抓,是警察懶得抓好嗎?
再來,龜車我都是繞過的
防禦的很好就是知道我永遠不知道哪邊有普攏貢出現在你前面
所以意思就是龜車你自己躲就好了?普攏貢你要去閃他?
就像我說的,難怪台灣交通永遠不會好
因為我們不要用路人守法度、素質提高
而是要靠大家自己去小心、避免這些不定時炸彈
在這裡不是跟你說快慢哪個好,如果你認爲車禍主要就是快慢的問題
那是不是就像我說的,只要我慢慢開,其他問題不大?
政府宣導十次車禍九次快,所以隨性開不是問題,重點只要“慢”就好?
講得極端點
不闖平交道,火車再快也撞不到你
以為慢就好,隨性開,別人再小心都有可能撞到你
路權不是主因,交通永遠不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