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找了一下都沒有說為什麼
公路總局的資料統計到106年3月機車也有個13,688,032台掛牌
其中應該也是未滿150cc的機車佔大宗
151cc-250c還要個800
150以下多少也收個300~400也算合理~不然意思意思收個150元吧
使用者付費,如果一整年連這點錢都出不起憑甚麼騎車且使用道路?
造成道路擁塞,市區住宅區改裝排氣管超多超吵
然後空氣又差(不過因為有收燃料費所以無妨)
這個數量下的稅收應該也很可觀~政府另闢財源不好嗎
ericcws wrote:
網路上找了一下都沒有說為什麼
公路總局的資料統計到106年3月機車也有個13,688,032台掛牌
其中應該也是未滿150cc的機車佔大宗
151cc-250c還要個800
150以下多少也收個300~400也算合理~不然意思意思收個150元吧
使用者付費,如果一整年連這點錢都出不起憑甚麼騎車且使用道路?
造成道路擁塞,市區住宅區改裝排氣管超多超吵
然後空氣又差(不過因為有收燃料費所以無妨)
這個數量下的稅收應該也很可觀~政府另闢財源不好嗎
照這理論來推
應該對四輪開更高的稅額跟購車限制,還有砂石車、水泥車、拖板車加強查緝跟減量?
四輪隨便一輛排氣量都抵過10台機車,到處亂停車亂象嚴重
應該嚴法才是

買的起車的應該也很有錢,多割幾刀應該無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