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我機車跟汽車擦撞,先別論責任歸屬問題(或許可能是我錯比較多);汽車駕駛人當然沒事,騎機車的我受傷了,有去醫院急診。
但是,對方至今兩個月沒有一通電話來過;
只有第三天對方的產險過來拍事故的機車毀損情況。之後至今已近兩個月,完全沒下文,我本身只有強制險;今天打電話給對方,對方表面沒她的事了,她已經報給產險,是我跟產險的事,叫我自己去找她的產險公司,只跟我說是裕隆還什麼旺旺友聯的,她說她也不知道是誰辦理的,叫我自己想辦法找,她還責怪我幹嘛報警!
我因對這方面完全不懂,我問一下,這樣程序是對的嗎?我只能自己想辦法去找產險嗎?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呢?我並不是要她賠我錢,而是應該談好該怎麼讓這件事做個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