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大家在乎的都只是國道路權或兩段待轉這些事?看了一堆文章,機車汽車都很有自自信自己不是違規方,看來都沒有三寶在我們這個優秀的01群裡,所以看來最該被廢除的應該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莫名其妙的條款,自己想違規沒關係,可是麻煩對自己的行為負起全責,如果因此害到對方也必須付出代價,如果完全沒有違規的事實存在,根本就不該有什麼3/7 2/8這種比例,是 0%。因為應注意的人應該是當下決定要違規的你。
如此,想上國道沒問題啊!直接待左轉燈沒問題啊!因為你又不鑽車縫、轉彎前也會打燈提醒後方駕駛,你敬我我也會敬你,這不是雙贏嗎?
至於三寶--少了這天條保護反而可以讓劣幣逐出市場,管你是圖方便闖紅燈、亂停車、亂開車門、跨越多線道大左轉、鑽車縫、快車道煞車因為看到停車位。很抱歉,這不是我該去幫你注意的,你除了賠你自己還要賠我。性命沒了?很抱歉這算是自殺,民刑事都不該有我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