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ddy3773 wrote:因為肇事責任還未出來...(恕刪) 對方會有兩張罰單,逆向行駛和未帶安全帽,只要抓住機車逆向行駛對方就是全責,之前就有判例在雙向單線道上左轉車只有需注意對向直行車的問題,因為左後方不應有車輛通過,只有前後車的問題,有問題就是對方逆向行駛。
paddy3773 wrote:因為肇事責任還未出來...(恕刪) 奧圖瑪 #127 topicThreadMore2天前樓主違反了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的規定..!樓主必須要停住等直行機車通過後確認後方無來車後才可以繼續行駛轉入巷道..!這起車禍汽車絕對是肇事主因..哪怕你前100公尺就開始打方向燈時速有多慢都沒用..!這就是台灣的法規因為你侵犯了直行車的路權了..!除了能證明機車超速不然絕對不只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責而已..!等等會有人回你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