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從巷口出來 看前方沒車我就騎出去, 有減速 正要左轉時 左方有一台機車沒減速直奔而來, 我當時煞車停住 ,她疑似反應不及摩擦到我的前輪胎出現輕微擦痕之後自摔, 當下我立刻原地機車放好 ,去查看她怎麼了 也立刻報警叫救護車, 對方左腳出現膝蓋腫脹疑似骨折 , 路人說是我的錯 我支線沒讓他, 但是我機車沒倒 我也有停住, 我人也沒事, 他的爸爸看到警察來了就問我有沒有移車, 我說我車是靜止的我沒再移動 我沒有移車, 隔天我打電話給他爸爸關心她的女兒, 結果是 他膝蓋骨頭突出 沒骨折 ,但是還是要照核磁共振檢查裡面有沒有問題 聽說支線比較吃虧... 機車是我女兒的 我不知道她沒保強制險.. 如果對方因為他是主線跟我求償很多錢怎麼辦? 我想去醫院看他要帶什麼去 請各位大大給我意見好嗎? 感激不盡
我為閃避他剎車打滑失控自摔,但我的機車未碰撞到他的汽車。
初判表:
我:涉嫌駕駛失控
對方:涉嫌支線道車不讓幹線倒車先行
跟對方保險公司理賠金談不攏後,我去提告過失傷害。
開偵查庭檢察官看完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對方車主直接被檢察官嗆爆。
對方說:他有減速看前方沒車才轉出來
(我心想:你右轉出來只看前方?難道不會轉個頭看你左邊有沒有來車嗎?)
檢察官說:那不然機車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
最後雙方同意先送至調解委員會調解。
第一次調解完後,對方和他的保險公司討論後砍點價賠了.....
建議:從巷口轉出或直行,最好先停車左右確認無車再出來,不然撞到都要賠到翻掉。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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