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看到從我上傳的影片,當中這一個路口,最內側車道是左轉車專用車道,中間的路口通常過了入口之後就要開內側車道,而最外側的車道過了路口之後就是開外側車道,這樣的設計本來是很淺顯易懂的,大家應該都知道。
可是實際呢??
在這一個路口,佔用左轉車專用道的最內側車道會直直開,中間車道也會直直開,而最右車道往前開了之後,因為這個路口有彎,就會被擠到機車道上去,於是必要向左切到原本屬於它的車道,路權在哪裡呢??而且從這個畫面看來我的左邊出現了一台機車,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原本這條路是有機車車道,開到這個路口之後便沒有了,所以變成大家混亂在一起,難不成與車爭道大家擠來擠去,這樣的設計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呢?
如果這一條路是三四十年前的老道路了,那麼也就沒話可說,以前的設計人員知識不足,設計出不良的道路那事情有可原的,可是這一條高鐵外環道才幾年的時間,為什麼能設計出這麼天才的路口,況且如果這是有鄉公所發包施工的,鄉公所的人員知識能力不足還也情有可原,可是這明明是由縣府發包的,縣府的人員照理說知識水平已經非常高了怎麼還會有這種道路出現呢?
如果有一天這裡出現了檢舉魔人,專門檢舉直行車佔用左轉專用道(我會說檢舉魔人是因為檢舉魔人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檢舉的,如果是「檢舉達人」他理解這種道路是政府設計不當造成的,他不會去檢舉),這里100%的車都是直行開,如果檢舉魔人出沒那麼在這裡,他檢舉的罰單給了縣政府警察局,到底開不開??這是他們錯誤的設計造成人家的困擾,能開嗎?
順便請教一下達人,如果,我是說如果,這種路口,如果原本中間車道往前開之後不靠內側,這樣違規嗎?靠內側時須打方向燈嗎?(因溈沒駛過白線)。
如果他直走了,跟原本最外側的車碰在一起,這樣責任在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