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版大 這........該檢舉嗎?

不知道要檢舉什麼事項?

馬路就是我的停車場概念
晴天的回憶 wrote:
請教各位版大 這..(恕刪)

只從單張照片無法證明他是停車未移動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只是樓主拍照實在站得太遠
如果只有一張照片
更難讓警方認定違規事實
曉得 wrote:
第 55 條
汽車駕...(恕刪)


我只是先用照片詢問大家這適合什麼罰則  當然如果要檢舉 已經有錄影證明車輛已停止超過10分鐘且車上空無一人
晴天的回憶 wrote:
請教各位版大 這.....(恕刪)


這是內惟嗎
deepriver36 wrote:


這是內惟嗎


內湖
晴天的回憶 wrote:
內湖(恕刪)


樓主少來了,這不會是內湖啦,這一間還不算小
晴天的回憶 wrote:
內湖

明明是內惟,
鬼扯說成是內湖,
樓主你這個智障就別在這裡發神經了,
快去看醫生吧

晴天的回憶 wrote:
內湖(恕刪)

這是內惟吧 當大家沒去過嗎?
不知道你為啥要開玩笑
不過並不好笑
站上好康 wrote:

明明是內惟,
鬼扯...(恕刪)


文章的重點應該不是內惟或內湖吧 

你跑到我這裡說我鬼扯 要看醫生?

鍵盤哥  要順便幫你掛號嘴巴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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