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1229 wrote:https://www(恕刪) 第 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罰則太輕!!!
這彎角就是這樣.如果照線開..因為內輪差的關係.右後輪會擦撞護欄常跑的大車.這個彎都會注意會車南下的直直往前開還有緩衝空間北上的重車沒辦法一定要先吃線.將車身拉直.才有辦法進彎如果不先吃線.在彎道最窄處.碰到會車.一定要停下來..然後進1檔慢慢爬這個彎北上的方向因為是向右彎.所以向左邊吃線時視角絕對比不吃線時的視角還好可以先判斷有無來車..不要看到大車吃線就高潮..這狀況跟盲彎還吃線不一樣舊蘇花真的很多彎.如果照線開.30尺以上的聯結車開不過去
ky7363 wrote:那你走的還不夠多..(恕刪) "閃失"總是發生在"自信過頭"時!!(前些日子,卡車撞機車 就是"實"例)總有一天會遇上一台小客車or機車,以為大車是要"讓"他先過一個是沒減速、一個是正在加速當下想想 家裡還有人等著你回家吃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