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水蜜桃 wrote:粗心家長萬一公車啟動(恕刪) 用與生俱來的肢體在地表行走,乃是天賦人權.不想讓行人穿越你們這些板金所謂的「車道」,麻煩政府把行人設施做足、做滿、並且把人行道用欄杆圍起來,只在斑馬線附近開放,以硬體設施引導的方式,讓行人間接遵循規範;至於那些開車騎車的,都要考駕照才能上路,所以對於違反交通規則者,麻煩罰好罰滿,點數記好記滿,駕照該吊銷就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