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大人沒顧好小朋友跑步穿越馬路遭撞飛

12/04下午4點多

台中市文心路四段美語補習班前

希望小孩平安








家長真該牽緊小孩手
幫BMW駕駛QQ,若無超速應該是0過失,車損應該向對方求償。
南無水蜜桃 wrote:
12/04早上10點(恕刪)
gn00144799
小孩不幸過世的話,車主可能要和比特犬一樣判死刑
Fa1con
沒事養什麼比特犬的飼主才該屎
結果先過馬路的另一個家長,把原來抱在手上的小孩一個人丟在這裡,急急忙忙跑過去看被撞的小孩...

Prada1024
靠北,離斑馬線都那麼近,還不走,真是有夠恐龍的家長
jason_uniq
才製造了一個事故,又製造一個危機,是什麼樣的老爸可以無腦到這種程度,然後全部從左邊下車....跟著這種父母,這些小孩真可憐
台灣斑馬線真的都被當作裝飾…
藍袍煎魚
樓上說的是真的 也是酸我說 你們台北人都這麼乖難怪膽子都很小都怕死 聽到這 我還真的沒法跟他們解釋 守法路上大家都順暢 他們真的無法理解 只要自己快就好
aronyang
你要說,"我是人,懂得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怎麼看了覺得BMW好倒楣..........遇到吃了星星的爆走怪獸
我也兩個小孩,下車第一件事,就把先把小孩帶去裡面人行道上,

他馬怎麼會放小孩在車道上蛤?

趕著過去吃洪良記。小孩先吃鈑金了。
sogo5370
我以前想去走斑馬線,還會被家長叫回去直接穿越馬路[滾來滾去]
八月二十
我曾經跟台中的親戚過馬路,我堅持走斑馬線,還被揶揄這麼乖唷,但我還是堅持走了,對的事情就是要堅持
根本不該讓小孩從左邊車道下車,

上車時小孩只能坐後座中間,

大人坐門邊擋著,

就算要爬也得從人行道這邊爬出去,

並且在人行道上站著等,

等大人下車才牽過馬路!
既然有錯在先
恐龍家長記得好好賠償板金費用
motoxt910
有道理跟有法律是兩回事。
布魯克0614
我還真看不出來bmw哪裡有法律責任
而且還是路口違停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而且還是路口違停

拍攝車右邊是文心國小, 過了補習班那路口右邊整條都是紅線
大家一台接一台都停得很怡然自得
出事當然是剛剛好
路人39
所以出事剛剛好啊~~揪咪![^++^]
怒濤爆裂
沒停那裡就不會出事~~揪咪!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