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駕駛涉嫌酒駕自撞,還波及路旁車輛,離譜的是這名駕駛脫困後,竟直接衝去對面海產店拿酒喝,企圖混淆警方辦案,現在查出來他的身分是陸軍中士,八軍團證實,當事人休假期間酒駕肇事卻隱匿不報,將檢討予以重懲,並列入汰除名單。
陸軍中士自撞急找酒喝 企圖規避酒駕責任
監視器拍下路上一陣閃光,白車整台失控翻滾滑行,高速摩擦地面冒出驚人火花,挨撞轎車則被推向路旁,又波及到停在停車格的機車。
驚險車禍撞到四輪朝天,但駕駛逃出車後,第一件事竟先跑到對面海產店,開冰箱找酒喝,想灌酒,企圖讓人搞不清楚他是喝酒開車,還是撞車後才喝酒,但這招沒效,當場被員警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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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酒駕永遠沒在怕?
不就是台灣的酒駕罰則太輕嗎
在美國,酒駕肇事若有造成傷害,會被告三級、四級謀殺罪、重傷害罪、危險駕駛罪等多項罪名
因為你明知喝酒不能正常開車,卻還開車上路,這種危險行為足以害命
而要是致人重傷或死亡
這些罪名幾乎都會通過,全部刑責逐條宣告後一併執行,四十年起跳沒跑
※另外,該駕駛跑進打烊無人看管的海產店徑行開冰箱取酒,這應該觸犯了竊盜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