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上國道,事實証明關鍵在於駕駛人





想了解正常重機駕駛人使用高速公路的心態,請參考這影片

另外想嘴砲的也請看完再說,裡面或許會有答案

如果是鳥都不想鳥只想反對的,請直接上一頁吧

不然有人整天只貼重機違規,智商不夠的就會以為騎重機的都是那種鳥樣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文章關鍵字
先把應注意未注意這條取消
沒辦法 重機紅牌在外面,呵
陳凱米
平路這麼多機車了,我上國道當然要FSD開下去吃點心,打啵,睡覺啊~不然咧
kweas2005
都有注意和加強注意以及嚴謹的注意了阿,但還是事出突然來不及反應把它撞殘廢了,都如此的注意在注意了,法官可以判我沒事嗎????
Motor123 wrote:
先把應注意未注意這條...(恕刪)


所以你贊成大貨車駕駛因為吃便當、撿飲用水、打電話造成多人死傷的大規模追撞無罪化囉?

真的很可悲,一堆人整天在反對這條,卻連這條的用意是什麼都不知道

再不然就是專注開車這件事情對於你們這類人來說是種奢求,連個過失責任都不敢承辦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bc5017
笑死,重機已經夠臭了,把重機名聲搞更臭,還沾沾自喜,智商157喔[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Fa1con
問題是什麼叫能注意不注意?全是法官自由心證來的。
Motor123 wrote:
先把應注意未注意這條...(恕刪)

那是刑法第14條過失罪,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未注意為過失,
這條又不是只用在交通事故,
你要拿掉??
哪天你真的不小心傷到別人,那就是蓄意,因為沒有過失了。
想清楚了沒?
sagrado
很多人都故意省去 能注意這三個字
sagatgod
除了刑法,交通事故判定也有這條,肇責計算是這樣來的
Leonyang1603 wrote:
想了解正常重機駕駛人...(恕刪)


又在吵著要送死⋯⋯😑🙄
送死可以
要簽汽車非故意致傷或身亡的免責切結書!
不然就永遠抵制!😛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a910151
好了啦快速道路開放幾年了?死幾個人?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啊
bulahe
記得還沒開放高速公路,剛引進大重的前幾年,有個人騎大重上國道撞死了,好幾年內國道重機死亡率100%的說(就他一個上)
是!本都是駕駛者的問題!也很疑惑地,都有考駕照為何就有人故意要違規?
因為這些喳喳害得正常要使用權利者被歸類!情何以堪!
應該要規定年齡視過往違規紀錄考重機
還有應視違規紀錄狀況限制上路條件
重機體積小加速快
一旦加速逃逸逃避取締非常可能造成意外
已經在西濱看過太多飛車族飆仔了
昨天更已現實上演違規無上限飆車大法
不嚴加管制根本是在懲罰大部分守法用路人
Formosa1997
應限制汽車馬力20歲100匹 30歲200匹 這樣嗎
jenhoxen
不行,因為同樣的撞擊,汽車不致死而你不一定。
要不要挑個星期一試看看?
k20crv
這樣打臉人家好玩嗎? 給你一個讚!
saxo10330
上下班各來一次
挑個平日下班時間再拍一次吧
saxo10330
對啊,樓主平日上下班挑個時段走看看,如果可以指定的路線的話,桃園到林口,隨便一個閘道騎到內湖,內線外線通通走一遍。
這種冷飯每幾個月就熱炒一次...

要整個社會認同應該是要號召整個族群使用者合法守法使用目前的路權
然後告訴大家重機是很守法的
所以給我們國道的路權是很ok的
不是當沒有路權的時候硬要去做
然後說有路權的汽車也是怎樣怎樣
所以重機怎樣怎樣也是合理

這樣其實就是永遠不被多數人認同重機上國道的可行性
變成現在這要每一陣子就要炒一次冷話題
但實際的路權開放卻遙遙無期
用大家看的到變好的方式來說服不同聲音的人來支持
會比不斷地跟不同聲音的人對峙衝突
硬要覺得自己是對的會更好
我是這樣覺得啦...
yalee1026
型男梅子綠 我是看不出那條法有一定要開放的意思。而我個人就覺得重機應該先處理那條法,而不是違法為先,畢竟合法途徑還要公投這一條路
yalee1026
a0972199950 革命也需要有民意支持才能成功啊? 還是重機已經做好用生命換取路權的準備?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