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的原因比例如下?你覺的呢?
1.交通規畫很亂?我認為佔原因50%?
2.汽機車不想讓行人?我認為佔原因15%?
3.汽機車擔心被後方追撞?我認為佔原因15%?
4.行人亂走?我認為佔原因20%?
若原因比例真的是如上?只罰汽機車?合理嗎?
規畫的那麼亂?還領高薪?合理嗎?
做的超不好?其實比貪污還可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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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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