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倒車時已經有避開一台跟我同線道的車,對向有台車突然迴轉過來(他有打方向燈)
當時正下雨稍微遮蔽住視線,沒有注意到對方轉過來,來不及反應就撞上去了,還好我是倒車所以車速很慢
但我的後保險桿跟對方駕駛座那邊的車門有凹陷
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誰的肇事責任會比較大呢?
警察到場的時候,對方一直跟警察說他都按喇叭了我還撞上去,問題是按喇叭跟撞上幾乎是同時發生的,根本就來不及反應
到警局的時候又一直跟我說,他的車剛牽4個月是新車,他的車維修會很貴,叫我要有心理準備 😓
(補充)
對方是營業車,車上有載客人,可能客人要去的方向是我這一道,所以他就直接迴轉過來我這一道
想請教各位
肇責比例大概會是如何?
附上與擦撞路段照片
位於土城中央路二段21巷
圖二是示意圖
紅車是我藍車是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