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的左轉小轎車...就算是依照燈號指示轉彎...依照現行的常例判決環境...沒意外的話...應該是被判 應注意違規而未注意...過失致死罪!台灣交通司法僵直不靈多年...永遠給缺錢的人留有致富的機會!!!死人不能花錢...但遺屬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