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女毒蟲吸毒25年毒駕被逮竟獲無保請回!又是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

彰化地院陳德池堪稱毒蟲佛系法官
彰化地院陳德池堪稱佛系法官,因日前因接連將「吸毒開滿載瓦斯桶貨車肇事」
的江嫌,以及「毒駕撞斷埔鹽分駐所所長右腿」的施嫌當庭無保放人,遭到社會
各界砲轟。其實法官陳德池當週不是只放兩個,而是早在 6 月初就已經「無保放
過第三個」, 上個月3日,檢警抓到女毒蟲毒駕,發現她高達 25 次吸毒前科、
五度入獄且正在假釋保護管束中的周姓女毒蟲;沒想到又被放了!這也是法官
陳德池,在一週內連續縱放的第 3 起重大毒駕案!
今年6月3日,周姓女子騎乘機車行經彰化社頭鄉間時,因整輛車如同蛇行般在大
馬路上瘋狂搖擺,遭到巡邏員警當場攔查。當時警方發現她神情恍惚,現場不斷
嘔吐、瘋狂打哈欠、身體甚至出現劇烈抽搐、抖動,連站都站不穩,根本無法保
持平衡,唾液快篩瞬間呈現安非他命強烈陽性反應,並在她身上當場起獲 6 包、
共重達 29.65 公克的二級毒品咖啡包。

彰檢追查前科,發現周女從 2000 年起就深陷毒海,因販毒、吸毒五度入獄,目前
還在假釋保護管束期。檢察官認為,周女自制力極其薄弱,且住在鄉間出入均依賴
機車,放任她在外趴趴走猶如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撞死無辜路人,因此依《刑法》
公共危險罪及有反覆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不過當時又遇上法官陳德池,讓女毒蟲無保就走出法院!裁定書中指出,周女的職
業是清潔工,日常上班或生活「沒有一定要用到交通工具」。法官認為,本案是周
女私下向朋友借機車去附近廟裡拜拜才被抓,彰檢無法提出積極證據證明周女未來
吸毒後「一定還會使用交通工具」,認定檢方對周女再犯風險的「釋明不足」,當
庭將這名嚴重的毒駕現行犯無保請回。

加上女毒蟲無保請回,這是法官陳德池在一週內連續做出無保放人裁定中的第 3 起
重大毒駕案,包括瓦斯工吸毒開滿載瓦斯桶小貨車肇事、男子吸毒開車撞斷埔鹽分
駐所所長右腿案。前兩案在檢方抗告後,重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在8 日正式收到周女最新出爐、確認吸毒的尿液陽性檢驗報告,
鐵證如山,隨即依法當場撤銷陳德池法官的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審。沒想到,
發回更裁後,彰化地院的消極態度再度點燃檢方怒火。彰院一開始以「打電話聯絡
不上周女」為由,慢條斯理地將重開羈押庭的時間,排在將近一個月後的 7 月 31
日。

外界強烈質疑彰化地院對於可能再度撞死人的毒駕犯「竟然一點緊迫感也沒有」。
眼見基層炸裂,彰化地院這才在壓力下「連續奪命連環叩」找到周女,並於昨 (10)
日緊急將開庭時間提前至本月15日。

台灣司法界為何可以容忍這樣的法官?
開除這樣的法官很難?
假釋犯再犯不需重新入獄服刑?
watson0106 wrote:
台灣司法界為何可以容忍這樣的法官?
開除這樣的法官很難?
假釋犯再犯不需重新入獄服刑?


目前對不適任法官沒有懲戒的規範!?

誰來拔除司法界的老鼠屎?
看起來 後台很硬喔..
watson0106 wrote:
彰化地院陳德池堪稱毒...(恕刪)

地方法院(簡稱地院)是中華民國負責審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及其他法定訴訟與非訟事件的初審法院,全台各縣市均設有地方法院。地方法院(法官):負責審判案件,收到起訴書後,法官會在法庭上聽取雙方說詞與證據,秉持中立立場,最終裁決被告是否有罪及應處何刑罰。

日本的刑事檢察官握有極大起訴裁量權,定罪率高達99%以上,台灣刑事案件在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的定罪率高達約 96.2%,說白了就有3%壞人被法官放走判無罪。另外日本新加坡是重罪重判一罪一判我們是重罪輕判眾罪一判,請問這是法官的問題還是司法的問題還是執政者的問題。
有沒有覺得法官的權力太大了?
今天就算請走一個陳德池,
明天會不會又來一個林德池?
中華民國法律沒有淘汰法官機制
真是悲哀



這個順瓜摸藤,向上沿路追索,相關有“幫助”的人員也判刑


唐山燒烤,背後黑色保護傘警察局長判刑10年
法律怎樣定,規則內怎樣判都可以

不然民眾可以用選票壓力要求立委修法

毒駕現行犯直接進戒治所拘留保護未來折抵刑期之類的

但沒人要幹阿

法官威風八面哪會在乎網路聲量
彰化地院難道無法以避嫌迴避的事由,將毒駕的犯案者避開這位法官?
這不知道該說什麼
台灣以人權立國,讚啦!
snare
保障加害者的人權,讚啦[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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