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公共政策平台又有相關附議了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7b74d7e-f3c9-441c-af2e-d43d1b42a15f
汽燃費現在已經改名叫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但收費邏輯好像還是停在以前~看車款、看排氣量
問題是如果這筆錢的用途是道路養護
那真正該看的應該是用了多少道路、跑了多少里程
重對路面造成多少負擔,而不是單純看引擎幾 cc
尤其電車越來越多,雖然沒有排氣量但一樣會開上路,也一樣會造成道路磨耗
繼續用排氣量當標準,未來一定會越來越不合理
並非主張都不繳,而是覺得既然名稱都改了制度也該一起檢討!
可以研究里程、車重、基本費加使用費
讓油車、電車都在同一套公平規則下分攤道路成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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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3407031
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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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namon coffee wrote:
重量,加上里程數,這個大家應該不反對吧?
雖然這是非常公平的方式, 不過實際執行起來會遇到很多阻力的
目前政府針對特定車輛族群提供全面免徵或7折。
免徵與減徵對象電動汽車:持續享有免繳公路養管費的優惠,期限已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
計程車:依法規定免徵公路養管費。
大眾運輸與公務特種車:包含軍用車輛、消防車、救護車、垃圾車、水肥車、市區與公路客運專供大眾運輸之公車等,皆免徵收。
離島地區車輛:設籍於離島地區且僅在離島當地使用的車輛,按原費率之 70%(7折)計徵。
如果是依照里程跟重量計算, 改制的受災戶應該是營業用的貨車, 他們重量重, 每年跑的里程又高, 用這制度費用一定增加
這樣殷實商人又要漲物價喽 這樣政府跟民眾又不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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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340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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