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想請教各位大大
這有無翻盤可能
畢竟我在超車道
明顯我車速比前面路隊長快
所以照理說他應該要變換至中線讓我超車對嗎?
假設我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
那我該怎麼超車呢?
而且我一直保持距離他搞不好也不知道我要超車
所以也不會刻意變換車道了對嗎?
P.S:沒有想要刻意造成爭論跟筆戰
大家如果覺得無懸念
我就鼻子摸摸乖乖去繳罰鍰了
在此先謝過各位大大的留言
國道未保持距離
依據中華民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1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超車時的正確亮燈指示應為:

按鳴喇叭兩聲(半秒鐘長),或

亮大燈閃爍一次
只要是看到國道高速公路橋下等距線就要保持距離, 或是提前或延後超車不然真的會被取締拍照.
來來來~我幫您call「專家們」來回答您的問題。
他們是這領域的翹楚。

nerdwannabe
herblee
[@A辣愛怕跑]
大神們幫幫這位無辜的路人吧!

尤其是A辣,你不是最喜歡逼車的嗎?
如何?你的見解是?


-----------------------------------
以上是不認真,以下真心給樓主的話
----------------------------------
AsHuLeE wrote:
明顯我車速比前面路隊長快
所以照理說他應該要變換至中線讓我超車對嗎?

只能跟你說,學起來,論壇上的資訊不代表是對的,
請自己吸收之後理性的判斷。
你這次只能當作繳學費記取教訓,不要輕易聽信論壇上的言論。

AsHuLeE wrote:
假設我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
那我該怎麼超車呢?

前面有網友分享法規了,法規才是你可以相信的。
但、但、但每個人解讀法規的方式有點不太一樣,
你還是要自己看原文好好理解體會,那種解釋符合你的認知與社會期望。

結論,當繳學費吧!這是寶貴的經驗,不要誤信論壇上的資訊。
不然就是看看某些自詡偉大的鍵盤法學博士們要不要幫你墊這一筆了。
諸葛小花
前車沒有路權5
雷斯俄斯
後面一定有兩輪大爺在逼車,導致他這麼做
要翻盤幾乎不可能
遇到這種的是真的很頭大
路隊長通常不知道自己是路隊長
閃燈、叭他都不見得有效
king910079
臺灣南波萬 那種的裝睡的叫不醒
jerry045
臺灣南波萬 知道還會當路隊長?
AsHuLeE wrote:
如題想請教各位大大這...(恕刪)


去繳錢吧,翻盤機率=0
時速已117 你還想怎樣....這已是超過限速110了

未保持車距 3000~6000

如果前車檢舉你逼車~恭喜你
罰鍰金額:6,000元 ~ 36,000元
禁止駕駛:當場禁止繼續駕駛。
吊扣牌照:吊扣汽車牌照 6 個月。
記違規點數:危險駕駛 記違規點數。
Stanley1128
而且這是實際速度歐 錶速一定超過120了 不要再聽那些只要後面比你快就要讓你的人了...
Gary2013
這種檢舉逼車通常不會過
AsHuLeE wrote:
如題想請教各...(恕刪)


佛心的警察

117還沒有開超速罰單

間接證明錶速120是安全值

你的錶速應該常常在130
Taiwan Nice
我記得有看過一個說法~速限的10%(並非傳統說法的+10km/hr)
bbboycloud
請參考32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建議一律以條文為主。
車速都117公里了,前車怎會是路隊長?




sagat
比我慢就是路隊長啦,吱吱
yuanchih
sagat 這些人就是塞車就開路肩或沒有測速就狂踩油門的人,素質差還想開放速限?作夢吧。[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這篇是不是故意打臉某些人?

不過我還是建議樓主申訴看看,
申訴前車龜速擋道才是安全距離不夠的主因,
印象中板上有教學。

申訴不見得能成功,
但可以讓樓主死心...


話說現在有車距的科技執法了?
bbboycloud
喜見當局多多處理安全車距的問題,這無關內車道問題,任何車道都該注意。不保持安全距離與任意變換車道剪別人的安全距離,才是造成一堆塞車甚至是車禍發生的主因。
huang635555
這是警察舉發的,警察不只抓超速,還抓車距,龜車也是一併舉發
如果真的要申訴的話,我是建議你去找三大神幫忙,畢竟在這論壇逼車是合理的,都是前車沒有路權、前車不懂法。
紫色拼圖
觀念正確5分,在這論壇只要輪數少於4或是開的比別人慢就沒人權
Yarisgood
觀念正確,逼車貼車天經地義 滿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