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最扯的一次,大概在龜山萬壽路上,碰到一台粉紅色弄的很醜的爆改RS,
一起步就油門一拜, 小弟騎在對方後面,
結果說時遲那時快.....從前面RS噴出一片像鐵片東西瞬間飛向我!
還好我本能的一閃,只擦過我的腳邊
這是要殺人嗎 
另外,
昨天也是經過東萬壽路,前面一台車經過的時後也是突然飛出不明物體...直接很準的打在我安全帽中間鏡片上!
天哪! 如果我沒帶有罩的我不是要瞎眼了

之前有看到相關法令, 如果前車散落物品應該要挨罰,但有人能提供這樣的情況如何舉證嗎 ...?
這是要殺人嗎 

有時還要幫他(她)把飛過來的車牽起來 再來個口語上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