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14875 wrote:問題是你哪知道他有無...(恕刪) 沒錯,所以車輛路權和有沒有駕照並沒有關係對方直行、你轉彎,無論對方有沒有駕照、他的路權仍100%在你之上不因無駕照路權就在你之下你不能認為對方無照=無路權=需負100%的責任
版主你因肇事該負的責任,跟對方有沒有駕照或合不合法沒有關係,如果是這樣,綠燈一亮就衝出去,只要撞到的都算他闖紅燈,他的錯?即使綠燈已經很久了,他真的違規闖紅燈衝出來,你也是有責任要注意車前狀況的,不是全然你撞他違規就全是他的錯,這不是陋規而是常識。一般肇事通常要賠償有幾種,財損(修復或是簡單賠償)、醫藥費、無法上班損失、無交通工具損失等等,後面兩項通常是與對方溝通而達成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數字。所以我想這次雙方的爭執應該是,如果你沒有肇事,他小孩不會受傷,他們也不用繳罰單。他們釋出善意因為你保證會負責,所以他們醫藥費也沒跟你要,也沒計較因你肇事而造成的其他不便所衍生的費用。但是你只修了機車也許兩千元搞定,就認為自己盡了所有的責任,且認為他們啥都不用負擔卻要你賠不過實際上他們卻因為你的肇事,要照顧傷者且還要繳納高額罰金(高速公路超速的兩倍)。所以綜合一下主肇事責任 : 版主版主: 維修機車(就事論事,你的車損與和解無關固未列入)對方 : 受傷(醫藥費),罰金6000,送修機車時之交通費。結論是,你撞他,大車撞小車,主肇事責任在你,怎麼你都站不住腳,補償他們的損失讓他們可以接受,是達成和解較快的路徑,當然是雙方可以接受的範圍。也就是說,當他們"先"沒跟你計較一些費用時(醫藥費等),你是不是也該釋出善意,而不是拿出法規,宣讀條例,你有理時就強硬不讓步。不一定是六千,三千五千只要雙方都可以接受就是好事一件,網友的回覆文如上法院、無照就是不對等,只能給你取暖用,是不是正確的,怎麼作對雙方最好,只能由版大自己決定。
RYAN14875 wrote:個人覺得如果無照又違...(恕刪) 您已經先入為主了,無照又違規??有照又守法??反過來說,有照又違規、無照又守法呢??守法??哪來的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是法律,它只是遊戲規則,違反某項遊戲規則就有相對的處罰。違規最多只是吃罰單,肇事才另當別論,若違規又肇事,不管你有沒駕照都要付最大責任,更甚者須連帶吃上民事及刑事不等的責任,"應注意而未注意"也不是這樣濫用的,大多數是用在肇事者身上,也有些例外,比如說,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前車因突發狀況而停止(比如說 車禍)而後,後車撞前車,這也可以稱作"應注意而未注意"但~交通事故沒有什麼叫絕對,事故的發生不一定都只有你撞他或他撞你這麼簡單,往往還可能伴隨其他連帶原因,如果什麼事情都是針對某特定點來討論,相信是會沒完沒了的。以上言論,當供參考囉!!
benny3872 wrote:版主你因肇事該負的責...(恕刪) 照您後半段的解釋,駕駛執照的意何在?只要我直行不用管紅燈,綠燈撞到我的都要賠,是這樣嗎?報警抓小偷,你還要負責養對方一家子,因為不報警他就不會被抓了可以這樣解釋嗎?
黃色鬼屋 wrote:照您後半段的解釋,駕...(恕刪) 照您後半段的解釋,駕駛執照的意何在?實在看不懂,覺得你還是有"我有駕照我最贏、你沒駕照你該死"的觀念。駕駛執照充其量是繳錢、駕訓班跟著轉方向盤、考照場跟著轉方向盤、拿到駕照,然後撞到人就可以比較大聲?有駕照又如何 ? 技術、觀念、判斷力有比沒駕照來的好? 還不是不小心去撞人家沒駕照的 ?這是交通事故,應追究至事故本身的責任歸屬,並依責任比例進行後續談判、補償機制。在這個例子如果你覺得沒義務要幫他付罰單,認為這是他產生的問題不是你的錯,相對的他也可以正式向你要求醫療、交通、請假等各項因此事故所造成的額外費用,相較之下一來一往雙方似乎都沒好處,事情也變得難處理,成熟一點想一想就知道為了幾千塊划不划算?!我不是說把罰單歸咎於別人身上是對的,但也不認同肇事後就緊咬對方是無照,只剩滿嘴仁義道德。只要我直行不用管紅燈,綠燈撞到我的都要賠,是這樣嗎?當然不是這樣,這是常識,請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安全距離,過路口應依號誌規定慢行,所以當有救護車等公務車輛,因公必須侵犯你的路權時才得以及時反應。報警抓小偷,你還要負責養對方一家子,因為不報警他就不會被抓了可以這樣解釋嗎?當你肇事撞斷小偷的腿,使他無謀生能力時,當然你必須照顧他一家子,這跟他是小偷要被關多久無關。就算是通緝要犯,你肇事撞到他,造成他的損失,他就是有權利向你索賠,不會因為他的犯罪而改變這個事故的肇因與責任。請你仔細看一下我的前一篇,沒有論點是認為這張罰單誰該負責,但就談和解來講,這張罰單卻是關鍵,無法和解時對方應可以其他索賠要求肇事者付出與6000相當或更多的代價,當你要確保權益就應負起"全部"應盡的賠償責任,此時要堅持確保權益或雙方退讓海闊天空,是靠當事人自己的智慧來解決。犯了錯就勇於把事情處理好,讓因為這件事而受影響的每個人都可以回歸平靜,是最圓滿的作法,有時將心比心可以讓雙方更容易達成共識。
benny3872 wrote:版主你因肇事該負的責...(恕刪) 胡說八道 , 那也可以說對方不要無照駕駛 , 樓主也不會發生事故需要來處理這些煩心的事事故責任歸屬一回事 , 對方無照駕駛是對方自己的行為, 跟樓主無關, 對方要樓主幫忙付罰單根本就本末倒置對方連救護車都不上根本就是小擦撞而已如果您的邏輯, 我在高速公路超速被照相罰款 , 那我要向交通局申請國賠 , 因為交通局不設置這台測速照相我就不會被罰
pms wrote:胡說八道 , 那也可...(恕刪) 注意你的言詞以你的邏輯,這件事還有得吵,撇開罰單不談,這是無照駕駛的結果,這個小朋友應該自己負責。而當你是被撞的小朋友的家長,在你得知肇事對方的態度後,你也可以有權利要求完整的賠償,不再是沒關係或無所謂。你認為有必要這樣嗎 ? 情理法走一遭後,樓主是贏家嗎 ? 或只是烏煙瘴氣,不歡而散而已談判與和解是要用在這些地方的,何善的解決問題是我要表達的主意。你說的沒錯,你說的都對,但請在下次批評別人胡說八道時,先看清楚文章與用意。
請問你們有被一個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無駕照,超速的年輕小夥子撞,還得背上過失傷害,賠償十幾萬的經驗嗎?只因為左轉被他撞上前車門,未完成左轉動作所以賠,這是我家人的親身經歷,而車鑑是我代為出席,我詢問車鑑委員可否判定機車有無超速從機車或汽車損壞的程度,答案當然否定(但現場機車騎士飛出肇事點約20公尺),當然更神奇的是車鑑書上竟說機車無超速?不知依據哪個論點?,所以對無照者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