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酒駕害人害己很可惡,應該就預防性羈押,判越重越好,最好槍斃。
這是很多樓友的看法....不錯不錯,那下面這種罪應該判什麼刑罰?

那吸毒呢?--->更應該槍斃。
那詐騙呢?---->通通拖出去斃了。
那貪污呢?------>全家有參與的都抓去砍了。

結果是,上述的罪刑都可以交保不用羈押。


所以,我建議回到警總時期,只要有犯罪嫌疑...
通通可以不用搜索票與拘票,直接預防性羈押,想押多久就多久。
甚至執行"預防性槍決",如何????
應該抓去關,你不喝酒開車誰關的到你,不嚴刑重罰誰會怕,酒駕自己死就算了,造成其他無辜家庭人失去至親,酒駕人負的起責任嗎?他要照顧別人家計一輩子嗎?
類似事情一再發生,還談什麼酒駕人人權,他有什麼資格剝奪被他害死的人的人權,請省思一下!

dylanpan1 wrote:
應該抓去關,你不喝酒...(恕刪)
在國外酒駕嚴重的話是可以直接抓起來

JizzBoy wrote:
照事的當然要罰可是沒...(恕刪)


有錢喝酒卻沒錢坐車,難道你們都是喝米酒?
應該很多人不知道樓主是何許人也

如果對他過往的言行略知一二

就不會對他這一樓的發言有太多的驚訝了

話說~

樓主,你說的這些也是姪子教你的嗎?
happypet wrote:
應該很多人不知道樓主是何許人也

如果對他過往的言行略知一二

就不會對他這一樓的發言有太多的驚訝了

話說~

樓主,你說的這些也是姪子教你的嗎?...(恕刪)


權且給樓主一個機會吧
你看人家被判刑了四次,至今也還沒被人道銷毀不是嗎?

JizzBoy wrote:
昨天看報紙,發現馬政...(恕刪)

怎?
擔心自己逼車會被押嗎?
支持酒駕直接依照殺人未遂辦理
咬人的狗到處跑
這個問題好解決
修憲就好了

happypet wrote:
樓主,你說的這些也是姪子教你的嗎?..(恕刪)



有這個可能喔

JizzBoy wrote:


照事的當然要罰

可是沒照事的也要關,違憲

我家又沒有捷運,計程車又很貴

聚餐完不自己開車要怎麼回家?...(恕刪)


你住那裡拜託告訴我,我想保護我親朋好友的安全,我不想出現在你家附近

酒駕就酒駕,你不要這麼多爛理由好不好!
你沒有朋友嗎?聚餐不能有一個人不喝酒,專程送有喝酒的人回家嗎?

酒駕就是爛人!撞死人家破壞人家幸福更是畜牲!酒駕抓到應該唯一死刑!看到你這種酒駕又一堆理由就一肚子火!

PS:
是「肇事」不是「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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