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gamoto wrote:轎車的部份 撞後是有說:"拿著 拿著 拿著 拿著" .是因為駕駛人有在做別的事而沒專心駕車,所以才會分心才直直A下去嗎!? 沒錯!而且後面有出現小朋友聲音,應該是小朋友也在車上可能跟小朋友在幹嘛?
看了一堆回文就發現是一堆沒有上路經驗的在高談闊論!!!台灣,就是一個人受傷最大的地方,告個傷害罪就可以整死對方.還有人建議樓主耗到底是想害人嗎?!記住,傷害是事實,只有100%無肇責才可能對方告不到,但是台灣你只要車子在道路上就算停著不動給人撞也是有肇責(阻礙交通).上了路就是有肇責,就算是1%,對方還是可以告你傷害罪,跟你耗,跟你纏,磨到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鐵齒可以上路去撞看看就知道了.話說之前我就是被一位白目女騎士撞,我車毀人傷,對方還一付是我撞他他沒錯的樣子.對!是她跑到我的車道上給我撞的,最後我只跟她老公說,就修車費跟醫藥費其它的我不要求,他老婆還在那邊靠么的時候警察(和解時警察不能介入),偷偷小聲打PASS說:"你老婆的錯啦!!"所以對方就乖乖的全賠.那次如果對方老公跟老婆要跟我凹的話,我絕對去告傷害的.....開了20多年車,大小車禍也發生了十幾次....老話一句,車禍發生,沒人願意,合為貴,早解決早安心回復正常生活.硬要爭輸贏的下場都是沒人贏的.(賠錢或是賠時間不然就是賠錢又賠時間了!)
不可說 wrote:看了一堆回文就發現是一堆沒有上路經驗的在高談闊論!!!台灣,就是一個人受傷最大的地方,告個傷害罪就可以整死對方. 不是沒有上路經驗,應該是沒有事故致人受傷經驗,通常這種問題本來就可大可小,但是上法院就會讓你煩死~所以通常都是和解就算了!(可以申請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他們是法定公正人,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BMHNgo wrote:路權絕對是樓主老婆的機車違規導致自己受傷,汽車要付醫藥費?不見得!...我車停路邊停車格,騎機車的自己撞上來,我還要賠他醫藥費嗎?肇責是重點建議樓主要朝零肇責爭取重點就是絕對路權撞死人法官都有判免賠的判例一堆了..(恕刪) 車停停車格表示車子沒有在移動,樓主的車是開在路上的...情況跟你的不一樣,所以..這是兩碼事!
這裡也有一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627400這個路口沒有號誌...理論上應該是轉彎車應該直行車先行...但法官可能會說你應注意而未注意,您可能要強調因為左轉車輛擋到了視線,但你要超過左轉車需注意右方機車,所導致左方的車輛無法即時看到.你可以google找 T字路號車禍....不要先答應,等鑑定報告出來,現場警察不一定對,但合解是對的方向....讓倒楣的事快快結束是對的方向.
阿Yu wrote:那假如遇到有心人就是硬騎著機車像冒失鬼一樣衝出來你剛好又撞到他而且明顯對方違規或路權在你就因為你是鐵包肉對方肉包鐵就要背上過失傷害...實在是... 你講對了~不要臉~不怕撞~又撞不死~再加上閒閒時間多的.最厲害!!什麼路權,在台灣不要撞到才是王道.
機車未禮讓直行車..有錯但是 她的未禮讓並不會造成汽車的無法反應也就是說:汽車有[能注意卻未注意之責],有未注意前車動向之責機車肇責70% 汽車肇責30%汽車只要有肇責過失傷害是一定成立的現在是機車者可能受傷了,如要硬凹(錢)絕對是可以凹得到的雖然汽車肇責較少,不過訴訟時不會占上風建議:趁時機早趕快以少少錢解決此一事故,等到對方有人教時汽車方就會有大損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