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4/05 被民間救護車高速闖紅燈側撞

Pegasus168 wrote:
...他們的責任就是達到目的地.....(恕刪)









少了用路人的禮讓及體諒,

這將會越來越困難,

很多事故也會鬼打牆般的輪迴下去⋯


祝福 順心 平安


就這樣⋯

Pegasus168 wrote:
其實是車禍現場,警...(恕刪)
這邊有TVBS的追蹤報導...

既然網友說的你不認同..... 那暫時先聽聽員警說法... 真正過失還是由法院去判!!
畢竟..現在的法官分太多種了!!判決都會讓人出乎意料


親友團..你還認為你的"基本觀念"是對的嗎??
還是要繼續再凹下去嗎??





好可憐

取暖不成

被網友酸就算了

還被記者、醫院、交通隊打臉~~~

dj720c wrote:
好可憐取暖不成被網...(恕刪)






樓主加油!

主任加油!

親友加油!


請務必繼續堅持你們的立場!







讓台灣繼續亂下去爛下去...






幫你們想好下一步的計劃了~

繼續透過媒體或論壇放消息

稱""經確認該救護車其實當天更本沒有接獲指派任務,

純粹駕駛個人行為鳴笛危險駕駛路口未減速""

以混淆視聽~

反正媒體也不會查證,

你說這樣好不好啊???


這名親友真的是好朋友!!!

居然可以昧著良心,還全國放送~

不然就是被斷章取義婊了~


真是好笑,

隔壁兩樓實戰樓,

一個三寶媽闖紅燈,

一個三歲小孩衝馬路,

一個車速約44,另一個車速約36,

從對方明顯出現在鏡頭上,到車主全剎停,也得要耗時兩秒才安全下莊。

更甚者這是視覺反應才有辦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做到。



結果,現在拿了一篇時常不用腦(有人謂之"無腦"?)的記者的報導,

且引用著警察原則性、制式性的回答,

一堆人就能夠High到最高點。

認為這樣就能突破正常的物理限制及漠視人體反應??

三秒內靠聽覺反應且立即將車剎停,

這到底是痴心妄想還是應了一句,

台灣人好騙難教....



電視台美其名為追蹤報導,實為冷飯熱炒。

早先還有些媒體新聞,把個多月前的行車事故影片拿來當獨家(別台在事發時就都已經報過了)。

這才是令人噴飯笑破肚皮。
百慕里 wrote:
真是好笑,隔壁兩樓...(恕刪)

姑且不論救護車部分

經過路口(尤其是視覺死角這麼明顯的路口)
右邊路樹完全遮蔽了視線的狀況下
還能夠完全不減速通過路口我也很佩服勇氣

開車習慣改一下吧,行車紀錄器不是無敵星星
今天假設撞到的是三寶,還是救護車上有人
光辯護自己沒有應注意未注意就夠受的了

再者,若造成傷亡,今天就算完全無肇責
內心不會覺得扭捏?不如假設路口都會有違規
過路口時稍微小心謹慎一點
放個油門,腳含著煞車,確定無車再過
慢不了一兩秒的。
"其實上次我開保時捷的時候
也是因為音樂太大聲
車子隔音太好
而沒有聽到救護車的聲音
最後還罰我錢
真是應該..."
夢到有人說的

hartgez4 wrote:
姑且不論救護車部分...(恕刪)


我相信您應該有看過我在這棟樓先前的PO文,

我在33樓就已經說過,
百慕里 wrote:
綠燈過路口,是否要降低車速,或維持原車速過,

光在這版上就有不同看法了。


而我在這棟樓一開始提出的,就只是針對一堆人對於U6駕駛在"過路口"時,

指責聽到救護車的聲響而沒有適當的反應。

我才提出,在U6駕駛"過路口"時,也就是影片18秒半到19秒間,

在"適當"的反應下,仍無法避免這場車禍。



視覺反應比較快我相信,

但聽覺反應的話,我不相信"有人"在聽到救護聲響時,能在一秒內把剎車踩到死。

至於閣下所提,綠燈過路口降低車速,

亦或者其他人所提的音樂、隔音...等等,我個人對這一些沒有意見。


百慕里 wrote:
我相信您應該有看過...(恕刪)


救護車的責任是響笛,
聽不聽得到,反應來不還得及,就是其他車輛的責任了.
這種事情新聞一年就有好起,
別人都聽到禮讓了,就是白目車主不禮讓,
不管訴求沒聽到,反應時間不足,...
誰理你們啊,耳朵不行,反應不行,就不要開車上路,
是車主該配合交通規則開車,
不是交通規則該配合車主白目等級轉彎.


百慕里 wrote:
我相信您應該有看過...(恕刪)

相信我,我絕對有看過您之前的回文

就個人立場,其實我認同您之前的論點
聽覺反應絕對不如視覺反應速度來的快
要靠聽覺反應就能夠避免事故,實際面有其困難度
之所以引用你的回文主要是因為這段
百慕里 wrote:這到底是痴心妄想還是應了一句,
台灣人好騙難教....
電視台美其名為追蹤報導,實為冷飯熱炒。
早先還有些媒體新聞,把個多月前的行車事故影片拿來當獨家(別台在事發時就都已經報過了)。
這才是令人噴飯笑破肚皮。...(恕刪)

媒體原本就是冷飯熱炒,但談論到台灣人好騙難教只覺得看到你的情緒化。
事故發生的主因是因為救護車因勤務闖越路口紅燈
與其討論聽覺反應視覺反應,我認為不如談論該如何避免事故
故引用你的回文,表達防衛駕駛觀念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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