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切換車道真的要小心...今天差點 GG

我怎麼記得外線的要讓內線的切出來...
你沒煞車還加速是怎樣...

wessley wrote:
有的,我的小燈亮尾...(恕刪)




有些人進隧道只開「日行燈」,尾燈不會亮,萬一隧道停電,會害人追撞的。

這樣被檢舉未開頭燈一樣會成功的。
car888 wrote:
有些人進隧道只開「日行燈」,尾燈不會亮...(恕刪)


交通部表示,頭燈意指近光燈、遠光燈,不包括小燈。

我還是錯了啊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這一定要檢舉的啊!!
你剛好在他的車側盲點,這也是盲點偵測派上用場的時候
重複發文,自刪
重複發文,自刪
重複發文,自刪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耶加雪菲 wrote:
請問遂道內可以變換車...(恕刪)


這位兄台 , 請問您有駕照嗎 ?
如果沒有的話 , 建議您別亂發言好嗎 ?
還是建議您看清楚地上劃的線 , 然後查一查交通法規 , 最後再發言好嗎 ?
wessley wrote:
高速公路切換車道真...(恕刪)
樓主被逼到路肩了吧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

絕對不是底下這條喔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十四、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wessley wrote:
高速公路切換車道真...(恕刪)


檢舉

看看高速公路警察如何評判

wessley wrote:
高速公路切換車道真...(恕刪)

放心
這種人遲早被收走
這告訴我們

旁邊有車

就要注意摟以防3寶

wessley wrote:
高速公路切換車道真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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