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S.C. wrote:
個人看法 :CRV...(恕刪)
白色車頭哪有很早就出現版主前面,這一看就知道是未依正常車道路線前進.
且未打方向燈,這100%是CRV的問題,版大哪需要負任何責任(未保持車距是啥鬼阿,影片前面又沒車).
按照交通法則這算任意變換車道.
至於,對方如果真在筆錄中也承認它當時的確是要進行右轉切換車道,且無打方向燈,那就證實的他的駕駛行為是違反規定的。而您當時是行駛於其右側的車輛,如果您在筆錄中說自己是直行車,那就只是單純的因對方違規變化車道,且未依規定讓往來人車先行,應該要負肇事主因。
您的責任在於,是否有依規定保持兩車安全間隔,因為是並行車輛,所以並沒有注意車前行車狀況的義務。
設計這個時相的人原則沒錯。
錯在兩位車主。
我愛炸海苔 wrote:
沒錯
很明顯下橋就是常常會往外切
平面車會直行
兩向的號誌還同時開放讓車流匯在一起
設計這個時向的人應該出來講清楚了
腦筋真的有這麼死嗎???
這100%是CRV的問題,版大哪需要負任何責任(未保持車距是啥鬼阿,影片前面又沒車).....如果您在筆錄中說自己是直行車,那就只是單純的因對方違規變化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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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樓主是直行車道車輛實際未直行。
樓主侵犯他人行進路線。
為何100%無責任
cvincetw wrote:
白色車頭哪有很早就出現版主前面,這一看就知道是未依正常車道路線前進.
且未打方向燈,這100%是CRV的問題,版大哪需要負任何責任(未保持車距是啥鬼阿,影片前面又沒車).
按照交通法則這算任意變換車道.
至於,對方如果真在筆錄中也承認它當時的確是要進行右轉切換車道,且無打方向燈,那就證實的他的駕駛行為是違反規定的。而您當時是行駛於其右側的車輛,如果您在筆錄中說自己是直行車,那就只是單純的因對方違規變化車道,且未依規定讓往來人車先行,應該要負肇事主因。
您的責任在於,是否有依規定保持兩車安全間隔,因為是並行車輛,所以並沒有注意車前行車狀況的義務。
CRV在十字路口前是直行車道,樓主也是,
但樓主是直行車道車輛在路口中實際未直行。
但樓主侵犯他人行進路線。
fortis0706 wrote:
為何不是CRV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的錯呢?注意前車狀況也是:應注意能注意的吧。
未保持車間距離50CM以上也是CRV該做的,因為他是變換車道,直行車道上的車沒有讓的義務吧,況且前面也減速讓了幾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