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llowflood wrote:法律是規定恢復原狀或...(恕刪) 又來了每次有這種案例,就有人會跳出來說「法律上只要恢復原狀....」看到這種言論,更堅定我每年繳車體險保費給保險公司的決心。車被撞了,還得被肇事者推拖啦地討價還價。哪來那種時間精力陪他玩啊。沒錯,規定是恢復原狀..那肇事者陪我的保險公司慢慢玩吧。恕不奉陪。我的車隔天就可以進廠維修了。免得每天看被撞的車,破壞心情。
只能說保險很重要!!!去年我開車追撞摩托車!!對方車修了3萬!!(台鈴的一台125白牌車)人花了100元看健保保險公司問我對方機車要修3萬多可不可以...我回保險員說:我是100%肇責~對方說多少就多少吧!!平時有保險~甚麼都不用太怕!!!
junr5 wrote:小弟的朋友因停紅燈時煞車沒踩緊(自排車入D檔會自己向前走)不小心造成對方車輛有兩個鎖車牌螺絲的小凹陷.結果對方到原廠修理報價兩萬多元.因為兩個小凹陷要把整個後門換新的(對方的車是七人座休旅車).然而我們有請一般修車廠的師父到現場估價.板金加烤漆不超過八千元.因為價格談不攏.也沒去過調解委員會.後來就收到這張保險業者代位請求賠償的單字.小弟也沒遇過這種事情.請教各位神人這種問題該如何解決呢?感謝各位看完這篇文章.謝謝 3 好 + 1 好 = 剛剛好 被撞一方忘記多要求 6,000 元的紅包壓驚 ~
junr5 wrote:小弟的朋友因停紅燈時...(恕刪) 我開國產車.一年車體險+第三責任險+強制險要1萬7....新車買三年被騎機車的撞了兩次...我從沒給過對方機會...直接報警備案...隔天就到原廠出險!不然我買車體險和第三責任險是買開心的嗎?買保險就是不想讓自己勞心勞力~又能享有保障第三人傷害-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2000萬第三人財損-每一意外事故財損100萬第三人乘客-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1200萬.每一個人體傷3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