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3682 wrote:檢舉亂象已在台灣蔓...(恕刪) 建議國家成立民眾檢舉受理部門,減輕基本員警的負擔,雖然我也是偶有違規啦,但是有錯被抓到就是該罰,我相信檢舉的人永遠不會違規,永遠奉公守法的,你在檢舉別人之前摸摸自己良心吧!如果檢舉人也會違規,也曾違規,我只能說這個正義有點臭酸了。
lily3682 wrote:檢舉亂象已在台灣蔓...(恕刪) 記得小時候讀國文時有學到一句" 勿以惡小而為之 " 到了亞洲人這種什麼都差不多就可以的爛國度蠻諷刺的...lol 難怪日本德國產品以精密吹毛求疵出名而不是華人國家能做到; 什麼都差不多隨便就好! 看到國外有什麼制度都想學真好笑! 憑什麼. 連被檢舉都覺得無法接受了還敢說要學國外開放重機上高速想早點死也不用這樣啊.
違規這檔事個人是認為真的有被檢舉就認了我不是聖人 偶而會為了方便而違規 但我會盡量注意路狀不影響他人為主如騎機車去買小吃停紅線 或 送小孩上學臨停紅線讓小孩下車 (黃線全停滿了) 或接人臨停所以我也很佩服01檢舉達人(聖人) 不管開車或騎車從不違規 完全遵守台灣交通準則無任何逾越
處理25萬劍,舉發12萬件以每個舉發的案件都是最少罰金的300來算,也有3600萬國庫收入,國家以此聘用對應的人員來專門處理這種事情才是根本之道吧?政府壓榨既存警員人力才是問題的根本,和人力缺口惡性循環的源頭。
binlin wrote:如果你違停被檢舉收到罰單,你是不是就知道違停是要繳錢的?那你下次要違停時會不會多想一下? 違規停車不一定會每次收罰單而繳錢,守規矩去收費停車一定每次要繳錢,大部份違規停車者,停車費花的更少,還省了許多走路時間,只有增加違停罰金,才有嚇阻效果。
dwightmay0416 wrote:等等偷拍魔人會砲聲隆隆 。 不會啦我這個偷拍狂這幾天都沒講話因為怕有三寶違規傷了您最愛的親人加緊趕工送單中不用說謝謝了您的老木會說謝謝的因為我默默地在保護你們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