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la wrote:
別鬧了,正常行駛並...(恕刪)
會有過失傷害的問題喔,小弟曾經騎機車停紅綠燈(靜止狀態)
有個阿嬤騎腳踏車從我側邊撞上來,她自己跌倒...我沒跌倒
結果她受了傷..老人家經不起摔,導致他自己一些骨折狀況
結果他一狀告上法院-就是過失傷害這條
我賠了六萬多....所以台灣的法律,不用太理性的方式去看待,
要不然你會很失望的。
過失傷害跟誰對誰錯沒有關係,在這起事件中造成受傷的受害者
都有權利可以做申述提告,所以我的保險員有告訴我
發生車禍意外時,不管你有沒有受傷或是哪裡有不舒服
人家問你有沒有怎麼樣,你都要說 胸口很悶 很不舒服(故意裝內傷)
去醫院檢查一下(反正內傷也檢查不太出來)
到時候有過失傷害的爭議,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僅供參考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