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高速公路不速限60就好?

事實上,就是人類被寵壞了

習慣110了,誰想回去60啊,想被罵嗎?
magiQ _ Q wrote:
如果慢慢開最安全,...(恕刪)
最高速限訂程60 之後, 還是有人會給你開在最低速限,
然後就有人說慢慢開就好, 速限內又沒有錯,部開快就不用怕,
結論, 以後高速公路可以直接改名為 無紅綠燈省道
按車速分流行走高速公路才是安全的觀念,台灣目前就是愛多快就多快,愛多慢就多慢,才會有一堆逼車,龜車造成糾紛的交通事故,先從駕駛人的觀念著手改善才有解,不然永遠不會好的
如果是以安全為出發點,應該是連車都別開才對
只是這是甚麼邏輯啊!因咽廢食

magiQ _ Q wrote:
如果慢慢開最安全,...(恕刪)


希望看到你在高速公路一路都60KM行進~

要不,改速限20
就算撞到也能相視一笑
一起向著夕陽的餘暉前進
把高速公路拆掉好了
或是裝紅綠燈跟各條經過的馬路都銜接

反正這政府很愛轉型正義
就拆,什麼都拆
高速公路的設計目的,就是要在安全的狀況下,盡可能的提高交通流量,如果以低速來運作,是更安全了,但塞車的情形絕對會更多,台灣的交通已經讓人不易行了,你還要讓他低速運作,是要讓人開車開到死嗎?這大概是初學者的想法。可能常常被逼車,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其實我覺得限速40剛剛好比腳踏車快一點
晚一點總比晚七天來得好,不過勞基法要先修改一下
每天上班時數不得超過4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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