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更新)【怒】4、50台無恥駕駛,你開心在玩水,機車、自行車沒路走!


seatle09 wrote:
台灣人最喜歡用'大...(恕刪)


台灣人的惡習自己爽、方便就好了,別人怎麼樣都不關自己的事
印象中檢舉違停是需要拍三張照片的樣子
真的辛苦你了,奇人一個,希望你自身言行一致⋯⋯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台11線假日往來的自...(恕刪)
生長在這塊土地上 每個人都是主人翁 都有權使用這塊土地 違規那裏錯了 沒有錯啊!違規我繳錢啊 下次再違規再繳錢啊 國庫有收入 很合理啊 只要不要發生事故就好了啊 也符合你們的期望啊
樓主檢舉的好 雖然在下不會做到這樣(頂多檢舉 會害到本人安全的違規)

看回文就知道有些人沒有羞恥心跟道德觀低下 樓主就不要跟他們這些人計較

說真的 去7-11買飲料 買搖搖杯 找停車格跟停車場 很困難嗎 要不要做而已

就是有人習慣違規 被檢舉罰錢 再來網路上漫罵檢舉人 檢舉人只要看到信箱內

檢舉案件違規成立 就一點也不會覺得辛苦 也不會在意違規人的謾罵的

neocavort wrote:
我是遇到龜車就希望這...(恕刪)



這種人很多占了一半以上
就是自以為是的人,交通部教育失敗。(沒在宣導的)
大部分的人都以為馬路是自家的\
慢慢逛

遇到這種,我都先鳴喇吧,等,然後看看路肩沒有機車或慢車,就外側超車了。

沒辦法,就只能這樣。
一竿釣盡天下事
慢車道就是四輪的長條型免費停車位
這都是常識
四輪又不能嘴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台11線假日往來的自...(恕刪)



昨天爬完都蘭山,回程經過此地也是打了110


時間是下午三點多


請警察來開單處理,但警察指出此段為慢車道


非機慢車道,但依法能以停車超過(30)公分開罰


跟開版說的60公分不同,怪怪。


對面小魚兒商家也有責任,放著所有車輛違停


更別說一些三寶想停車突然煞停


暑假六日都可以請警察去取締,台東縣政府很窮


附上昨天打電話的時間
Ching0818 wrote:
你想想 那一個正常的...(恕刪)


照你說違停佔用慢車道才是正常人?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以前杉原海水浴場在的時候,根本不會有這種違規停車那麼誇張的景象,因為腹地足夠容納這些車停放。


以前是多久以前?

以前門票收入還不夠聘救生員

是有多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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