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檢舉的好 雖然在下不會做到這樣(頂多檢舉 會害到本人安全的違規)看回文就知道有些人沒有羞恥心跟道德觀低下 樓主就不要跟他們這些人計較說真的 去7-11買飲料 買搖搖杯 找停車格跟停車場 很困難嗎 要不要做而已就是有人習慣違規 被檢舉罰錢 再來網路上漫罵檢舉人 檢舉人只要看到信箱內檢舉案件違規成立 就一點也不會覺得辛苦 也不會在意違規人的謾罵的
neocavort wrote:我是遇到龜車就希望這...(恕刪) 這種人很多占了一半以上就是自以為是的人,交通部教育失敗。(沒在宣導的)大部分的人都以為馬路是自家的\慢慢逛遇到這種,我都先鳴喇吧,等,然後看看路肩沒有機車或慢車,就外側超車了。沒辦法,就只能這樣。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台11線假日往來的自...(恕刪) 昨天爬完都蘭山,回程經過此地也是打了110時間是下午三點多請警察來開單處理,但警察指出此段為慢車道非機慢車道,但依法能以停車超過(30)公分開罰跟開版說的60公分不同,怪怪。對面小魚兒商家也有責任,放著所有車輛違停更別說一些三寶想停車突然煞停暑假六日都可以請警察去取締,台東縣政府很窮附上昨天打電話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