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更新)部分台中人的無恥程度真是令我這鄉巴佬嘆為觀止

ilovesinging wrote:
我還特別標明"其後照鏡已收折,顯為停車狀態",那開單有什麼問題嗎?

太好了,我還跟業務說我不要加價升級後視鏡自動收折功能(免費附送就收下),這下真的可以派上用場了!
註:我怕被撞,停車一定盡量靠邊,太太常抱怨無法開門下車;幾乎不曾併排停車,就算有,也絕對不占用超過一半車道。

ilovesinging wrote:
更新一下,一件逆向違停又被打槍了,同樣是附上緩速經過的影片,警察是這樣回的"因採證資料無法辨識車輛係(55條)臨停或(56條)停車狀態,致無法對被檢舉者提供有力證據以佐證現場之事實",我是看不太懂,因為不管是臨停還是停車,它就是停在那了,我還特別標明"其後照鏡已收折,顯為停車狀態",那開單有什麼問題嗎?
...(恕刪)


之前我檢舉台東的,後照鏡收起來的就會開,因為無法立即行駛

最近也不行了,叫我要3分鐘,或是駕駛座無人.


然後我就火了,用繞圈的方式真的去給他弄三分鐘(實際上我大概是第0分鐘、第2、第5分鐘的錄影畫面各擷取一小段),送了一大堆檢舉,警方就乖乖開單了~
兩周後,我檢舉的出沒時間,機慢車道沒人敢違停(估計是收到罰單了). 但在我的出沒時間之外,照停不誤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之前我檢舉台東的,...(恕刪)


現在我交手的台中市各分局基本上大部分都需要直接連續錄影三分鐘或有拍到駕駛上下車!
所以我都是直接送連續錄4分鐘送件,保證萬無一失!
現在很多分局都不接受非連續錄影下的分段截圖了,以前自己就玩過了!

個人覺得現在最有效又有閒時間的方法就是,看到違停直接傳簡訊報案等警察來趕,然後順便錄影。
不管3分鐘內或超過3分鐘,只要車主入鏡出現移車,違停解決回家再順便檢舉一舉數得!

billlions wrote:
個人覺得現在最有效又有閒時間的方法就是,看到違停直接傳簡訊報案等警察來趕,然後順便錄影。
不管3分鐘內或超過3分鐘,只要車主入鏡出現移車,違停解決回家再順便檢舉一舉數得!...(恕刪)




那也要是行人的狀態才能這樣做吧

而且台中的檢舉信箱那麼小,4分鐘影片除非用超爛的畫質,不然...
衷心建議,在台中市別這麼按喇叭,
可以拍、可以檢舉,純粹安全考量。
1/25更新

結案,因為送出的案件都有拍到駕駛座沒人、或是乘客上下車,所以都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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