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不得以閃躲違規車輛為理由而未打方向燈,這理由不成立..(恕刪) 你的觀念錯誤後方車輛是緊急避難..免罰法律沒有規定可以直接撞擊違規車輛...大貨車就不一定了大貨車無法做閃避動作.大概都會翻車所以大貨車都是直接撞上去...如果法律可以規定合法的撞擊違規車輛.沒有刑責.罰款跟民事追訴我想大概大概路上一堆碰碰車
不長眼 wrote:你的觀念錯誤後方車輛是緊急避難..免罰法律沒有規定可以直接撞擊違規車輛...大貨車就不一定了大貨車無法做閃避動作.大概都會翻車所以大貨車都是直接撞上去...如果法律可以規定合法的撞擊違規車輛.沒有刑責.罰款跟民事追訴我想大概大概路上一堆碰碰車 緊急避難只有在沒辦法遵守法令的時候才屬合法但是換車道沒打方向燈很顯然車輛閃躲時,與打方向燈並不衝突什麼叫衝突?例如閃躲違規車輛時,地上畫雙白線,且不閃躲會造成危險時(若不閃躲不會有危險,那閃躲依然是違規)跨越雙白線閃躲乃唯一方法,沒有其他種方法時,才屬合法的緊急避難至於方向燈,你不會因為打了方向燈就無法閃躲所以並不衝突